導演有些無奈地道:“其實她的熱度還是很高的,只不過團隊對她的形象保護太過了!我前幾天看新聞,說是有陸人拍了她的生圖,結果被保安攔下要求刪除。”
“你看網上除了她整容之前的照片沒有被刪掉以外,哪兒有什么生圖照啊!保護的算是很好了。”
“總之麻煩,我也不想與她身后的資本打交道,不請她。”
“好的!”
正說著呢,突然導演助理一臉怪異的走了過來。
“怎么了?”
“呃,小依的公司發來了兩份注意事項,您看看?”
注意事項?
導演狐疑的接過來,看了幾眼便忍不住搖頭,直接把這份所謂的注意事項遞給了秦意可。
“我覺得你不想請她,真的是明智之舉。”
秦意可接過來看了兩眼,差點笑噴。
對方這些所謂的注意事項,差不多可以算是霸王條款了。
什么為了保護藝人形象,在錄節目的時候,隨時有喊停補妝的權力。在未經藝人本身及其團隊的同意下,不能私自拍她的生圖,不可以要求藝人卸妝,素顏等等。
如果說上面這些是為了保護藝人形象,那么下面的幾條更過分。
不可以要求藝人做沒有形象的游戲,不能與比她高太多的女藝人同框,要注意她的咖位等等等等。
秦意可像看笑話一樣看著手里的注意事項,“他們就這么肯定,自己會受到邀請?不是他們先接觸我們的嗎?難道是你們提的邀約?”
“沒有,是他們先接觸我們的。”導演道:“這事兒是他們那邊先發郵件過來的。”
“那就不用管她,她不合適這個節目!對了,郵件先別刪,還有這個什么注意事項也留著,避免日后扯皮。”什么叫不能與她高太多的女藝人同框?是個人就知道這個小依身高不足一米六!而她一七五的身高也是人盡皆知,難道以自己為主的節目,因為她來當嘉賓都不能給自己鏡頭了?
什么玩意兒!
這事兒很快就翻往篇了,秦意可覺得商業上的合作成與不成都太正常了,雙方連正式的接觸都沒有,不回應應該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可是沒有想到啊,一廂情愿了。
先是依靜稀在上節目的時候故意透露自己之前談好的一個工作突然黃了,被記者問為什么的時候,她支支吾吾的說人家大概看不上自己。
緊接著依靜稀所在的經紀公司突然發博,稱之前確實在為依靜稀談一個綜藝合約,也只是一期的嘉賓,但是后來好像是對方的主咖不太愿意她加盟,這事兒就不了了之了。
隨后便有大量的水軍開始在網上帶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