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真是浪費錢了。”
程媛看著他們手里的雜志,不由的嘆了一口氣,說:“下回可別再買了,十幾萬字,怎么也得十幾本,你們買多了,難道要當廢紙賣掉不成?”
晚上,貝曉琳也來了,同樣帶來了雜志。
程媛無奈的搖了搖頭,把今天程懷恩和余慶買的雜志說了,貝曉琳笑瞇瞇的道:“我們都給你捧場呢,來來來,這個送你,這本呢,你給我簽個名字在旁邊,我要留作紀念!”
貝曉琳笑得格外燦爛,催促著她簽名,看到她書桌上那支粉色的筆,直接拿了起來說:“咦,媛媛,這筆好看啊,你哪買的?”
“還刻著字呢。”
貝曉琳原本著急簽名的,可是這會,看到這支粉色的筆,瞬間就喜歡上了,筆身上的字,引起了她的注意,沒等她看清呢,就被搶走了。
“就是一支筆,你也注意這么多啊?”
程媛飛快的在雜志上簽了名,想將筆收起來,貝曉琳飛快的握住筆,說:“快說,這筆誰送的?”
如果真的只是簡單的一只筆,程媛會直接搶走?
粉色的筆,還刻著字呢,這一看就不是隨便買的。
“我買的。”程媛頭疼,之前一直沒帶到學校去用,就是怕貝曉琳發現,她不知道怎么解釋。
“騙人!”
貝曉琳就像是一個偵探一般,說:“我覺得你這筆吧,肯定是別人送的,而且還是男的,你給我看看上面刻的什么字。”
程媛無奈,只能把筆交給她。
“黑暗中的一道光?”貝曉琳一邊看,一邊朝著程媛擠眉弄眼,說:“不會是葉銘宇送的吧?”
喜歡程媛的人很多,高三的時間很緊,要不是高考后,程媛就不見人影了,只怕表白的人不會少。
葉銘宇后來雖然沒找程媛,但她總覺得葉銘宇喜歡她。
“不是。”程媛否認的十分果斷。
貝曉琳再猜:“余慶?”她看中筆套上的那一顆亮閃閃的鉆石了,說:“媛媛,我怎么覺得這鉆石這么像真的呢!”
她見過趙紅的首飾,還有鉆戒,那鉆戒上的鉆石,就是閃閃發亮的。
她抬起筆,陽光灑落下來,散發著耀眼的光芒,鉆石不大,卻格外好看,粉色的鉆石呢,比趙紅那幾千塊買的鉆石還要好看。
“怎么可能是真的,誰有錢多,把鉆石鑲在筆上啊?”
程媛隨口回答著,岔開話題道:“這是我那個筆友送的,怕你誤會才沒告訴你。”
筆友,成了最好的借口。
“也對,真要是鉆石,也得鑲戒指上,放筆上干什么。”貝曉琳就是覺得太真了,但筆上鑲鉆石?
她真沒見過。
貝曉琳湊上前,問:“你不會和你那個筆友談戀愛吧?就是上回那個遠房表哥?”
“叫什么來著?”貝曉琳明知故問,她打量著程媛的表情,十分想八卦一下。
“陶安,不過,不是我遠房表哥。”程媛解釋道:“你要喜歡,下次我和他說一說,送你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