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都領了,房子都開始裝修了,陶潔還沒有去見未來的公婆,這個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兩個人自從確立了戀愛關系,高崎就沒有瞞著家里。
領證、中獎、買房子,父母也都知道。
陶潔父母那里一直不同意,陶潔不想讓高崎爸媽為難。
在那個時代,女孩子去見了男方的父母,就基本等于是認可了這門親事。
接下來,就是男方父母托媒人到女方家提親,然后就是定親。
雙方家長在媒人的撮合下見面,在一起坐下來,商討兩個年青人的婚事該怎么辦?
這是當時必須走的儀式。
陶潔的父母不同意,這些儀式就沒法進行。
陶潔去高崎家,會讓高崎父母感到為難的。
所以,陶潔決定,在父母同意之前,先不去高崎家。
高崎的爸媽理解陶潔的想法,覺得這孩子很懂事。
可領了結婚證,陶潔在法律上,都已經是高家的兒媳婦了,再不去見公婆,就是不懂事了。
陶潔原本想著,領了證以后,就和高崎商量去見他的父母,卻不料為了裝修,倆人互相不說話了。
去高崎家,當然就是禮拜天合適。
明天就是禮拜天了。這個該死的高崎,就是不哄她,不主動和她說話。她就只好先開口了。
聽陶潔開口說話,高崎只顧著樂了,卻把妻子給惹哭了。
上一世他們結婚,沒有婚禮。因為是先斬后奏,陶潔的父母不知道。
他們先是在那個高崎買房子的小鎮,租了前院那個房子,住在一起,就算結婚了。
事后,也只是在廠里邀請了兩個人關系比較不錯的同事,辦了兩桌酒席。
結婚以后許久,到年底了,陶潔的父母才知道,趕過來。
生米煮成熟飯,父母確實也沒有辦法,只好認可了這門婚事。
然后,小兩口就開始了為房子而艱苦奮斗的日子。
這一世,仍舊沒有陶潔的父母準許并參加,陶潔肯定還是要和上一世一樣,不同意舉辦婚禮。
沒有婚禮,就沒有尷尬。
宴請同事的時候,陶潔就可以像上一世一樣,推說在高崎家里舉行過婚禮了,爸媽已經回去了,就免去了父母不露面這個難堪。
可是,高崎知道,沒有婚禮,是妻子心里終生的遺憾。
高崎不能再讓妻子留下這個遺憾,他要給妻子一個最奢華的婚禮。
十月一的時候,陶潔沒有回家。她用這種不回家的方式,和父母抗爭,希望父母能諒解她,答應她和高崎在一起。
可是,父母也和她杠上了。
她不回家,父母也不來找她。不和高崎散了,他們寧可不認這個閨女。
陶潔挺傷心的,高崎知道,就盡量哄她,讓她開心。
自陶潔來家見了父母之后,高崎的爸媽對陶潔很滿意。陶潔來家了,總是做好多好吃的招待她,噓寒問暖的。
可也不能假期總在高崎家里呆著,高崎就帶著她去城里散心。
這一回,手里有錢了,陶潔不再拒絕高崎給她買好衣服,也舍得吃肯德基,他們還去看了電影。
陶潔懂事,自己買東西,也給高崎買,還給他的父母買,連高崎的弟弟也有份。
逛商場的時候,他們還買了結婚戒指和首飾。
高崎有錢了,跟父母也沒法說錢是哪里來的。就跟對陶潔撒謊一樣,照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