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和采石場老板馬洪光聊天,胡波終于鬧清楚了,卡車被盜之后,他為什么晚了一個小時報警。
馬洪光住著的小屋,離停放卡車的地方,還有一百米左右的距離。
那車是報廢車輛,賣不了幾個錢。附近來偷東西的村民,也沒有會開這種自卸大卡車的。再說那車太大,開到采石場里來礙事,他就把它停在下面一百多米的一個山路旁邊的空地上了。
趙立偉從他這里走了以后,他繼續回屋看電視,電視聲音很大。趙立偉偷走卡車的時候,他并沒有聽到卡車開動的聲音。
一個小時以后,臨睡之前,他出來巡視一遍場子,順便用手里的強光手電筒照了一下下面卡車的所在位置,這才發現卡車沒了。
馬洪光的這個解釋,聽著十分合理。胡波來的時候,他曾經用那個強光手電照過胡波,光線十分強烈,不亞于探照燈。
用這個手電筒,從采石場大門那里,照下面停大卡車的地方,看清卡車在不在,沒有問題。
馬洪光發現卡車沒了以后,聯想到剛才趙立偉喝醉了跑來討薪,于是猜測卡車是被他偷走了,這才打電話報警。
馬洪光的這個解釋,只能進一步證明,趙立偉的確是在十點左右就把車偷走了,這里面沒有問題。這個和他的筆錄沒有多少出入,卻依舊無法證明,他偷卡車是為了去撞高崎。
白忙活一晚上,胡波心情沉重,告別了馬洪光,開著車往山下走。
他心里,始終覺得,這里面好像還有不對的地方,但具體哪里不對,他又一時半會兒想不明白了。
開車下了山,走到進市區的橋洞子那里的時候,他突然就把車停下了。
他對山上道路不熟悉,但開車下山的時候,就知道怎么走,沒有走冤枉路。即便這樣,他也只不過用了十五分鐘的時間,就到了山下。
那么,由對這山上道路十分熟悉的肇事司機趙立偉,開那輛大卡車下山的話,恐怕十分鐘都用不了。
也就是說,趙立偉應該在十點半左右,就已經開車下山,到這個進城的橋洞這里了。
從這里進入市區,在夜晚車輛少的情況下,連十分鐘都用不上。
可是,發生車禍的時間,卻是第二天凌晨十二點四十八分。
也就是說,趙立偉開車,從這個橋洞出發,到發生車禍的中心路,整整用了兩個小時!
如果按一般車速來算的話,從這里開車到中心路,頂多二十分鐘。
趙立偉開車在城里轉悠什么?他在等什么人的信息,這個信息告訴他,高崎將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出現在哪里!
在山上的時候,馬洪光告訴他,卡車已經好久沒人開,里面就剩個油底子,頂多也就能開個十幾公里。
那么,趙立偉在市區轉悠了兩個小時,卡車里原有的油肯定不夠。他的油從哪里來,他自己掏錢去加油?
開始的時候,他被采石場老板的報警時間給迷惑了一下,主觀地以為,那就是趙立偉偷車下山的時間,所以沒有發現這個漏洞。
這一次,從時間上捋順了,他就發現了越來越多的漏洞。
盡管整整十幾個小時沒有休息,身體極度疲累。可是,終于看到了翻案的希望,他還是覺得值了。
他再次返回交警大隊,重新去翻看那些監控鏡頭,把趙立偉開車下山,一直到發生車禍的這個時間線,再一次重新梳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