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波的專案小組,根據趙鑫磊提供的線索,經過幾天的辛苦努力,終于找到了兩個司老大暗中經營的買賣,一個是北新橋范學增的沙場,一個是勝利三路北面,一家大型的卡啦OK練歌房。說是練歌房,其實就是個暗娼窩子。
按照趙鑫磊的說法,這些擦邊球的買賣,背后的老板都是司老大。但司老大不會親自出面經營這些生意,而是派個代理人來和這些買賣的負責人溝通。
這個代理人,原先是劉小軍。劉小軍死了之后,就是孫耀輝。
胡波就要求他的偵查人員,一是要搞清他們如何走賬。
這些買賣,盈利以后,總得把屬于司老大的那部分,交給司老大吧?
趙鑫磊這里,是孫耀輝每個月都過來查賬收錢,收現金。
估計其他買賣,應該也是這么個形式。
這就是證據!可以證明司老大與這些買賣有關聯的證據。
另一個偵查方向,就是這些買賣的負責人的個人情況,包括個人性格秉性,有什么弱點,家庭情況。還有,就是他們的違法行為,這個是重中之重。
他得拿住對方點什么,然后利用對方某些方面的弱點,把對方的嘴撬開才行。
只要撬開了對方的嘴,知道孫耀輝每月從這些買賣當中拿走了多少錢,他就立刻逮捕孫耀輝。
人家為什么給你這么多錢啊?你這些錢都去哪里了?你說沒給司老大,那這些錢總得有個去處吧?
你說不清楚,那你就慢慢在這里說吧。
當然了,找到這樣的,司老大投資的買賣越多,資金越大,對孫耀輝就越不利,最終他就紙里包不住火,非得把司老大給帶出來不可。
另外,這些買賣的負責人,當然是找到的越多越好,越多了就越容易讓他抓住把柄和漏洞。
他就不信,靠一個孫耀輝,就能管理這么多買賣。這里面,沒準兒就有司老大親自掌握著的。
這種合伙買賣,分贓不均的事常有。說不定就有因為分贓不均而產生的惡性案件,說不定前幾年的積案里,就有和司老大這個團伙有關的案子,只是當時沒有找到證據。
按照這個思路做下去,就算沒有高崎這個案子,司老大被揪出來也是早晚的事。
胡波辦案子,就是喜歡旁敲側擊。先從側面利用可以調查到的資料,擊垮嫌疑人的斗志,然后再奔主題,讓嫌疑人窮于應付,最終不得不徹底招供。
對孫耀輝,他也是采取的這個策略。先利用他管理之下的違法生意,把他逼到絕路上,最終不得不承認這些買賣的真正主人是誰,鎖死他和司老大之間的從屬關系,然后再拿出車禍案來,讓他再也無法推翻前期的供述,最終有口難辯。
他設想的很好,可是現實卻很不給他面子。
二月底的一天晚上,他剛剛到家,偵查員就在電話里向他匯報說,孫耀輝失蹤了。
“什么?”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著急問,“什么時候失蹤的,失蹤多久了?”
偵查員小心著說:“從昨天晚上他回家以后,今天一天就再沒見到他的人。”
“怎么搞的?”他的火一下子就上來了,“不是讓你全天跟著他嗎?”
偵查員就不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