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崎不是岳帆、老虎他們,他是個標準的正人君子,這輩子只有陶潔這一個女人。只要陶潔這樣昏迷下去,他就會一直守護她下去。
他才三十歲,正當壯年,這樣下去怎么行呢?
取消婚禮那會兒,她是下了決心的,要犧牲她和王利的感情,來報答高崎。
她愿意照顧陶潔一輩子,也愿意照顧高崎一輩子。她可以只作為一個女人在高崎身邊待著,甚至愿意代替陶潔,為他生孩子。
她不和他結婚。這樣,既不用熬壞了高崎的身體,也可以讓他對得起陶潔。如果陶潔有一天醒來,她就默默地離開。孩子高崎和陶潔需要,她就留下。他們不要,她就帶走。
這是這個只有二十五歲的俠義女子,想到的,唯一可以報答高崎的方式。因為她覺得,除了她之外,沒有哪個女人,肯為高崎做出這個犧牲。
漂亮女人圖的是錢,絕對不會像她這樣真心對待高崎。她自視還算漂亮,完全可以配得上高崎,從小跟著哥哥練武術,身材也絕對算的上一流,也可以讓高崎不討厭她。
在她看來,這是唯一一個可以解決目前高崎所處困境的方案了。
這個倔強的女人,心里想定了主意,立馬拒絕了和王利的婚禮,甚至開始和王利分居,不再住在一起了,更不許王利碰她。
王利讓她搞了個摸不著頭腦,想破腦袋都沒想明白,自己到底是哪里開罪了這位姑奶奶。
王利沒了法,可高崎那時候正處在悲痛之中,他也不敢去找高崎,只能自己忍著,只要有空,就跑去討好羅小嫚。
他用了過去所有討好羅小嫚的手段,都沒起任何作用。羅小嫚只是冷著臉,不搭理他,其他什么都不說。
羅小嫚心里也挺為難。對王利,她其實也說不上什么來,只是在一起久了,就跟自己一個親人差不多。
當初和王利在一起,也是哥哥羅甸軍硬塞給她的。
羅甸軍是逃犯,說不定哪一天,就得讓公安給逮著,剩下妹妹一個人在外面,可咋整啊?好賴不濟,王利心眼兒不壞,又挺聰明的。萬一哪一天自己進去了,小嫚也好有個人照顧著。
開始的時候,羅小嫚是死活看不上王利的。跟麻桿兒差不多,又瘦又高,一陣風都能把小細腰給刮折了。說話還不穩重,整天嘚瑟的不知道要干啥好。她喜歡的,是她哥那樣的,敢作敢當,能拼能打的漢子。
可架不住羅甸軍逼著,他們在一起時候長了,羅小嫚認了命,也就那樣兒了。
從在一起開始,王利就怕羅小嫚,要天不敢給地。羅小嫚叫他一聲,他都得小跑著過來。羅小嫚就是不要他了,他也沒轍,只能跑去和王釗那倆堂兄弟商量。
那弟兄倆也不敢惹羅小嫚啊。最后王釗就出一餿主意,干脆稱羅小嫚下班回來的時候,把她給綁王利那邊去得了。這女人給弄床上,就什么本事沒有了。
王利這個氣。
“滾你倆的蛋!那是我媳婦,我能那么干嗎?”
王釗說:“正是因為是你媳婦,咱們才敢那么干不是?你要是不認識的大姑娘,那不成犯罪了嗎,我們也不敢呢?再說她哥也不在,咱們也不用怕她喊她哥來打咱……”
“滾蛋,滾蛋!”王利氣的大罵,“你們倆小流氓,你們是想趁機占小嫚的便宜是不是?特么欺負到你哥頭上來了。她哥不在,她干哥不在啊?找死你們是不是?”
“哎呀,咋忘了老板是她干哥了?”王釗就一拍腦袋說,“那什么,哥,這事兒我們弟兄幫不上你。就是你求著我們綁她,我們都不敢。你還是自己想辦法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