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唯一能寫的是琳達,畢竟英語就是她的母語。
但是這很尷尬啊!
女生們面面相覷,感覺自己像傻嗶。
聶小藝坐在教室前排,其實她從譚忘走上講臺,就感覺不對勁,好像自己又回到那天的英文閱覽室。
一開始很自信,然后被狠狠打臉。
再然后,想發泄找不到地方。
傻子英語水平很高?
廢話!他連《莎士比亞文集》都能讀,英語水平高很奇怪嗎?
這傻子是老娘克星嗎?
而且與其他女生不同,聶小藝能聽懂歌詞的七七八八,也就能判斷出,譚忘寫出來的歌詞應當沒錯。
聶小藝覺得自己腿又癢了。
傻子的自行車在哪里?
這時候,坐在聶小藝身邊的周晴,突然扭頭,悄悄觀察同伴臉上的表情,然后她拉拉聶小藝的衣袖。
“小藝,你是不是知道傻子懂英語?你那本書就是英文版吧?”
嗯?你這么問是啥意思?
聶小藝想搖頭,但隨即又皺眉停下。
自己到底知道,還是不知道呢?
特么好復雜的問題啊!
“小藝,你和傻子到底是什么關系?你倆認識多久了?”
“胖四!”
聶小藝突然覺得火大,低聲道:“我根本就不認識那個傻子!”
周晴有點委屈,嘟囔道:“你不認識,你叫他傻子,你踢他的車……”
“胖四!”
“好的好的,你不認識那傻子。”
聶小藝看著自己委屈到不行的同伴,心里火苗噌噌直冒,她感覺自己最近半年從沒如此憋屈。
傻子你給老娘等著!
看我聰明伶俐聶小藝,如何修理你!
講臺上,譚忘已經停下手里粉筆,態度平靜地轉向琳達。
琳達也已經無語到極點。
她甚至比臺下的女生們,更能感受到譚忘的厲害之處。
這么說吧,英語是她母語,但如果讓她聽一遍《500Miles》,再讓她當場把歌詞完整寫出來,能做到嗎?
很難啊!
歌詞當然能聽懂,但手寫的速度跟上唱歌速度,又豈是那么簡單?
更何況,還得寫得如此工整漂亮?
特么你是哪里冒出來的小妖怪。
戲耍老娘玩呢!
“琳達老師,需要檢查有沒有錯誤嗎?”
“不需要。”
“我這學期的英語能得A?”
“能。”
“還有,如果我在你課上逃課,不會影響最后成績吧?”
“不會。”
“琳達老師,我今天恰好有點事。現在走沒問題吧?”
“……”
琳達很想說不行,說你給老娘站住,說你敢走一個看看老娘咋收拾你。
但最終還是一個字沒說出口,眼睜睜看著譚忘走向階梯教室門口。
轟!~~
譚忘剛走出教室門口,就聽到身后響起一片雜亂的吵嚷聲。
但他沒回頭。
爽啊!真特么爽!
不難猜到,當他這么囂張的一走,絕對讓自己成為教室里所有人的公敵,包括琳達和那些女生。
但他不在乎。
一整天受到的憋屈,忽然消散不見。
憑啥只能你們欺負哥,哥就不能反過來打你們的臉?
哥這叫實力打臉!
哼著小調下了樓,譚忘連那輛自行車也不管了,直接邁步往圖書館走,他的目的地是英文閱覽室。
決定了,以后哥就在那里學習,整個英文閱覽室都屬于哥,不比教室里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