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年輕藝人也有年輕藝人的好處。
作品質量雖然低,但工作量非常飽和,能夠給公司賺取大量傭金。
而且年輕藝人地位低,公司隨便叫去做什么都能叫得動,談生意的時候方便很多。甚至可以暗示藝人自己去找合作方“爭取”一些機會。
至于怎么爭取,公司和經紀人假裝不知道,但其實皮鞭、蠟燭、小濤濤和藍色的藥還不都是他們給藝人準備的?
真要是換成很多大牌藝人,公司敢這么明示暗示嗎?
只要藝人不愿意,公司就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一大堆票子離他們遠去。
另外,年輕藝人本來就沒有咖位和身價,所以也不會在意咖位和身價。
他們可以自降身份去搶一些低端資源。
也可以用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去搶一些不錯的資源。
唯一的問題就在于,這些新人是否有足夠的人氣。
所以以前,但凡是有新人爆紅,身上都會瞬間多幾十個代言和戲約,就是因為他們滿足了上述所有優點。
而現在,開始有人在最后的“人氣”這一關上想辦法了。
只要能夠讓年輕藝人擁有足夠的人氣,不管是什么人氣,那么理論上,藝人所在的公司就會在短時間內擁有一臺“吸金機器”。
至于這臺機器的前途,投資了這臺機器的代言商能不能獲得更好的銷售額,都不在經濟公司的考慮中。
這就是音華的路子。
很快,姜茴合同事件就出現了新的變化。
在姜茴再一次申明要求有林夢瀾條約才會考慮的情況下,阿迪大斯和勾克竟然同時選擇了放棄姜茴。
阿迪大斯和音華的三位藝人分別簽約,合約水平都不高,只是系列產品代言人,甚至有一個只是品牌大使而已。
但至少人多。
而勾克則和音華的頭牌藝人、同時也是音華股東之一的某位一線知名男星簽下了合同,讓對方成為了他們的種花代言人之一。
這兩個消息傳出,外界一片嘖舌。
關于姜茴代言的爭議也越來越多了。
因為大部分人是不清楚合約談判的具體過程的。
出于職業道德和合同可能簽下,而一簽下就有保密條款的原因,姜茴方面也一直沒有透露他們的堅持。
這就給很多網友造成了一些錯覺。
尤其是在音華四位藝人粉絲的帶領下,開始有人“強沖”姜茴的V博了。
“姜茴有點過了,這才剛剛全面爆紅,就這么拿大。”
“姜姜變了,變得太自以為是了。”
“去年某天王和阿迪大斯續約,也才多少錢的代言費?聽說姜茴要的價格是那位天王的三倍!”
“真的假的?就離譜!”
“真的,姜茴要價太高了。”
“我怎么聽說,是勾克和阿迪大斯競價,雙方主動給姜茴報的這個超高代言費呢?”
“這種話也有人信?誰愿意出天價代言費?”
“信了又如何?起碼從姜茴的粉絲群體和當紅程度來看,是有企業愿意為她的身價買單的。姜茴的粉絲群體中年輕人占了百分之八十,和勾克、阿迪大斯當前在國內的客戶畫像重合度極高。”
“不管怎么說,人家給了那么高的價格,姜茴拖著不簽,想要雙方繼續報價的行為都有些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