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有人說杜頓是繼紅姐、花姐之后最讓人充滿期待的經紀人。
就連之前走野路子的艾米姐都還要排在杜頓之后。
但杜頓千不該,萬不該,不該把主意打到陸陽團隊上。
誠然,陸陽團隊現在最火,來“打劫”陸陽賺的最多。
可陸陽的憤怒,從來都不是好惹的。
杜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情況都沒搞清楚,就貿然讓人搶下姜茴的代言和服裝師。
其實犯了高手過招的忌諱。
這也可以反映杜頓目前的困境。
大牌接連出走,只有一群小新人的音華繼續培養出幾個中流砥柱。所以杜頓這才劍走偏鋒,不得不想辦法蹭了一波陸陽團隊的好處和熱度。
“我們接下來怎么處理?我有點生氣了。”姜茴難得的開口。
她正當紅好不好!
本該萬人敬仰,結果卻被一個小女星接連碰瓷兩次,她說沒有情緒那是假的。
如果陸陽不出手,那姜茴自己也會想辦法找回場子的。
公開點名批評她都敢。
她堂堂金云雙后、十億女主角,完全有這個資格!
“直接公布實情就好了。”陸陽嘴角揚起,“其實我一直在等一個跟我們搶吃的的人出現。因為沒有這個人,我就不能讓全國的藝人和經紀人知道一個道理。”
“那就是千萬不要和我們搶東西。”
“瀾姐威名太盛,敢從她口中搶食的人實在是太少。”
“想不到反而是姜姜你這邊有了突破口。”
“如果不殺雞給猴看的話,隨著我們越來越紅火,想要從我們身上咬一塊肉的人就會越來越多。到時候,雙手難敵四拳,遲早要被分尸。”
陸陽一邊說,手中一邊握拳。
這一次,他要重拳出擊!
……
第二天,電影人協會召開了一次非例行會議。
這種會議不會要求所有人到場,基本上只要求部分理事到場即可。討論出來的方陣策略,也只是會成為一個提議,可以在下一次的全員參與的大型會議中提出,從而在全行業范圍內進行討論。
這種會議,可以看成是行業的前瞻會議。
這一次的發起人,理事陸陽和林夢瀾。
內容主要為“林夢瀾條約”是否應該成為內地藝人和歪果品牌簽約時的默認條款?
相關討論很快就確定了。
站在娛樂圈的角度而言,“林夢瀾條約”百利而無一害。
娛樂圈沒理由不同意。
當然了,站在商業角度而言,這值得商榷。
不過無論如何,這股風,吹起來了。
“林夢瀾條約”也再次在V博上成為了熱搜第一。
“什么叫做林夢瀾條約啊?”
“一看就是小萌新,來,姐姐給你科普,就是如果代言品牌損害了代言人本國官方利益、抹黑了本國國際想象、出現辱花等問題的時候,藝人可以無條件解約,且獲得一筆來自于品牌方的賠償費。”
“哇,好高端的條約,感覺很能體現愛過情懷。”
“這個條約確實就是叫愛過條約,只不過是林夢瀾第一個提出寫入合同,所以為了記住林夢瀾的貢獻才稱之為愛過條約。”
“不愧是你,德藝雙馨大前輩林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