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米,比金子還貴。
當時的菜,有價無市。
大家沒糧食吃,沒辦法,為了能夠活下去,他們就吃樹皮,咬草根,吃得活脫脫的就是畜牲模樣。
不過,就算如此,他們也是熬了下來。
但好景不長,很快,一些惡霸害怕樹皮和草根被吃完,成群結隊的守著,不讓外人喝一滴水。
人們這下連樹皮草根都沒得吃了,饑餓讓人類潛意識中最為真實也最為殘酷的本性暴露了出來,那些原本還算良善的村民們突然性情大變。
那天起,開始了一個人吃人的社會,越善良的人就越難以逃脫“兩腳羊”的命運。
那年,李米十歲。
李米的父母都是從小就干農活,力氣特別大,也不爭強好勝,別人不傷害他們,他們也就不會傷害別人,也就是這樣的保護方式,讓他們一家都陷入了無盡的災難當中。
有一天晚上,一個強盜偷偷溜進來,估摸著是想要偷東西,被李米的爸爸抓了個正著,但是,在他三言兩語忽悠下,李米的爸爸選擇了放他一條生路。
可惜,當時那個殘酷社會,哪里還有什么感動和真情,兩個人的關系從來都不比一粒米強多少。
那強盜當時就拿著菜刀,當著李米的面,殺了他父親。
他當時就躲在門后,又怕又忍不住的要去看。
他看見沒有糧食的強盜抱著他爸爸著了魔似的瘋狂的啃,那一刻,小李米的三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等到那強盜終于反應過來自己殺了人這個事實的時候為時已晚,然后,他看見了當時只有十歲的小李米,他得殺人滅口!
小李米立馬回神,正想要走,卻被另外一個人牽著手就往外面跑。
小李米大驚,原來是自己的母親!
兩人最終也不知道是跑了多久,反正,他們活下來了,身后的那個強盜早已不知所蹤,雖說他們自己也對自己不知所蹤。
小李米的心像是做了過山車一般一上一下的,總算是平穩了。
但是,很快,他們意識到了一個十分悲慘的現實——他們跑到的這個陌生處,荒蕪可怕,一丁點的食物也看不見,甚至水都沒有。
人在沒有水的環境下只能支撐三天不到。
第三天,兩人已經精疲力盡,但實在是吃了沒文化的虧,找不到東南西北。
兩人在大漠中走著,走著走著,小李米的媽媽突然“撲通”一聲跪在了地上。
“老天爺啊,你怎么能這樣對我們啊……我求求你放過孩子好嗎……孩子是無辜的,如果實在是沒有食物了,我可以用我的血肉來給孩子們爭取更長的時間!”
說時遲那時快,她微笑著將目光落在李米臉上,從自己沒什么重量的包里拿出一把刀狠狠地往自己手掌刺畫面。
霎那,血液就如同一條流之不竭的華夏龍,無比凄美。
媽媽一只手搭在李米身上,虛弱道:“寶貝,來……喝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