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衣物鞋子丟到林中。
隨后,
一刀刺中鐘逸珊的會//陰//部。
見到她完全沒了反應,這才清理了現場。
帶著鐘逸珊的手機和錢包離開,偽造成搶劫的樣子。
嗅到血腥味兒,周圍野狗不斷朝此處聚集。
出了樹林,王瑜換上一身衣物。
將帶血的鞋子、手套和衣裙全部在海邊焚燒,看著海水沖掉一切焚燒后的灰燼。
王瑜感到從未有過的舒爽,覺得一切非常完美。
隨后,
她找到事先藏匿的自行車趕回家,總共用時一個半小時。
父母問過她,為何去了這么久?
她說馬可可有數學題不會,所以耽擱了。
家人沒有多想,畢竟王瑜乖乖女的形象根深蒂固。
不過王瑜沒想到,警方第二天就發現了尸體,還斷定那是鐘逸珊。
馬可可得知后,十分焦躁。
拽著張揚,沖到法醫解剖中心去確定。
回校找王瑜,可是王瑜不在。
第二天被警察盤問后,馬可可當晚再度找到王瑜。
質問她,是否是她找人動手的。
王瑜怯怯地讓她小聲點兒,說是凌晨四點,約在宿舍西側的樹林見面詳談。
25日凌晨四點二十左右。
二人來到樹林。
馬可可對王瑜沒有提防,畢竟她那樣瘦弱,唯唯諾諾的一個小姑娘。
只是懷疑,校外的人員幫著她出過頭。
王瑜怯懦地指著馬可可的腳,討好般地說道。
“可可,你鞋帶松了。”
然后,
將手機塞到馬可可手中,讓她幫著自己照明,王瑜蹲下給她系鞋帶。
馬可可原本還在不停的抱怨叨念,見王瑜的樣子,也不知道是否該懷疑她了。
等了一會兒,馬可可催問。
“好了嗎?”
王瑜起身,“嗯,自己看看這樣漂亮嗎?”
趁著馬可可彎腰,
查看鞋子時,
突然從馬可可身后用手中的鞋帶將其頸部勒住。
雙臂用力,
將馬可可背著勒緊,
馬可可后仰著身子,
雙腳離地失去支撐。
不到兩分鐘,
馬可可便不再掙扎。
之后,
怕她不死,
又換了位置,
勒緊馬可可的脖子。
最后,將馬可可捆在一顆大樹上,擺成M型的擁抱坐姿,扯下她頭發上的皮扣,遮擋住那刺眼的表情。
就在準備點燃枯枝的時候,保安的一聲高喝嚇了她一跳,王瑜趕緊逃到矮墻處,躲了起來。
胖子講述完所有的經過,二人久久不語。
一個花季般的少女,就因為嫉妒竟然連殺兩人,還能如此冷靜地處理尸體。
如今,
三個家庭就這樣被毀了。
不知該追究現在的教育問題,還是該質問她的家長,或者該痛斥拜金主義的追捧。
可那兩個年輕的生命,已經無法挽回。
胖子踩滅煙蒂。
“王瑜上個月剛滿十六周歲,兩個案子如此殘忍,會被判無期吧【1】。”
周海沒有說話,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若不是找到她是兇手,張揚和她自己也將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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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6歲少年做案時系未成年人,依據《刑法》第十七條二款規定: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至于是無期還是有期,判多久,要綜合多方面的因素,如殺人的動機、被逮捕后的認罪態度等,法院會根據犯罪的情節社會危害性,并考慮犯罪嫌疑人的相關情況、被害人家屬是否諒解,根據法律做出判斷。
做為監護人的其父母,有賠償受害人損失之義務,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通常也會考慮其家庭收入情況,綜合各種因素做出賠償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