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一支永遠不會丟的鋼筆。
至于還有沒有其它的玄妙,暫時還不清楚。主要是這里的紙張太貴了,他想找點紙來寫東西都找不到。
陳牧摘下筆帽,在第一頁寫上倚天屠龍記五個字。
“金老先生,對不住了,穿越到異界,一窮二白,沒有什么賺錢的手段,只能借用你的作品來養家,有怪莫怪。”
他以前是全職寫手,大學畢業后就沒出去工作,寫了幾年,也沒有別的謀生技能了。更慘的是,他大學學的是商務英語,在這個世界,根本沒有用武之地。
寫,他擅長都市和玄幻,都市就不說了,對這個年代的人來說,無異于科幻。玄幻肯定也不吃香。
還得是傳統武俠,金老先生的最合適。他本人也最熟悉。
記得剛開始寫那會,成績慘不忍睹。于是他痛定思痛,從最基礎的學起,就模仿金庸的作品來練習。
他的方法是,先將一段情節看一遍,然后用自己的語言來寫這段情節,再跟原文對比,看一下差距在哪里,再一點點改進,這樣就能快速提高自身的水平。
前段時間剛播了最新版的電視劇,里面的妹子都不錯,他追完后,又復習了一下這本書,對情節最熟悉。
至于背景,稍微改一下就行了,反正王朝末年都差不多是那個亂象。
他拿起筆,深吸了一口氣,讓那口氣在肺部停留了幾秒鐘,蘊釀了一下,將氣吐出,開始寫下第一行字……
剛開了個頭,他就進入了狀態,原著的文字情節,自然而然地浮現在他腦海中,他刷刷刷地寫下來,沒有絲毫的停頓。
這種狀態他之前也有過,文思如泉涌,碼字效率奇高,一個小時就能寫出一章。
只是,這種狀態并不經常能碰到。
當全身心地沉浸在一件事情上時,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
陳牧寫下最后個句號,恍惚了一下,才意識到第一章已經寫完了。
他下意識地看了一眼窗外,天已經完全黑了,沒有鐘表,也不知道具體過了多長時間。不過,看了一眼燈瓶里的煤油,只剩下十分之一左右,估算了一下,大概過了兩三個小時吧。
這一章,起碼兩萬多字,足足有十幾頁,每一頁都寫得密密麻麻。居然兩三個小時就寫完了?
陳牧都驚了,這手速,比他以前用電腦碼字時強多了。之前最高的時速是三千字。這一次,時速都快破萬了吧。
他翻開剛剛寫的內容,字跡工整,面頁整潔,連一點涂抹的痕跡都沒有。就像是打印上去的一樣。
“這真是我寫的?”
陳牧有點不敢相信,他比較懶,寫字向來潦草,這么工整的字,根本不可能是他寫的。
是這支筆!
他很快就反應過來,看向了手中的筆。
很顯然,這都是這支筆的功勞。
真是碼字神器啊。
陳牧如獲至寶,對于一位以碼字為生的作者來說,這支筆是夢寐以求的東西。可以激發靈感,文思如泉涌,狀態好得出奇,原文直接從腦海里冒出來,寫完后,連個錯別字都沒有。
實在太贊了。
而且,都是本世界的文字。
兩個世界的文字雖然有些類似的體系,卻是完全不一樣的。
要是寫出來的是漢字,那倒麻煩。還得再翻譯一次。
“咦,這是什么?”
突然,陳牧注意到,筆身的底部,多了一顆金黃的星星。
這就奇了,這支筆在他手上,每天都會拿出來看,熟得不能再熟了,根本就沒有這種金星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