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6知道林眠心里的想法。
他不想看到林眠陷入矛盾糾結的情緒,也擔心她鉆了牛角尖,便緩了語氣,主動開口:“小林,東一百米,來了一群喪尸。”
林眠吃光烤土豆,拍了拍衣服灰塵,從地上起身。
她仍舊一身充滿中世紀風情的衣裙與斗篷。
朝歲低著頭,眼角余光看到離開地面的裙擺,不禁立馬抬頭,“你要去哪?”
林眠淡淡說了聲,“打喪尸。”
“那我在這里等你回來。”朝歲頂著那張花貓一樣的臉,殷切道:“你不喜歡吃土豆的話,那,那你喜歡吃地瓜嗎?我再烤幾個地瓜,等你回來吃怎么樣?”
林眠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吃到好吃的食物會那么失望,她用“其實惡魔不需要進食”“你照顧好你自己就行”來拒絕朝歲。
朝歲失望的哦了一聲,望著惡魔少女離去的背影,少年眼角有些紅紅的。
實際上,身為一個孤兒,朝歲對于人情交往感知特別敏銳,他能察覺到惡魔對自己的若離若即,他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么,惹得她不快。
看著地上的土豆皮,朝歲喃喃道:“如果我能把東西,做的再好吃一點就好了……”
倘若可以用過人的廚藝,哄得惡魔歡心,他也不會這樣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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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喪尸這種事已經成為林眠最近的日常。
不用華麗的炫技,煞費苦心的斗爭,武力值拉滿的惡魔只需要動一動小拇指,喪尸們便會在火焰中化為灰燼。
556對她這種攻擊手段表示贊揚。
連點骨頭渣渣都不留,太環保了。
望著空曠的大馬路,林眠腦海里閃過屬于自己的那份記憶。
主神如約恢復了她的記憶。
這三天時間,除了觀察朝歲,她還捋清楚了自己的過往。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姓名,以及生平。
林眠,十九歲,在成為任務者前,是一名末世異能者。
林眠翻看自己的手掌,心里有種十分奇妙的感覺,怪不得殺喪尸殺的那么熟練,原來這也是她曾經的日常。
當然,她的世界并不像這個任務世界,存在那么多英雄異能者。
那是個比這里更殘酷的世界,那些記憶甚至在林眠腦海里有些褪色,她只是模糊的記得,自己某段時間為了尋找食物,瘋了一樣翻遍整個城市。
若是時間再往前推一些,其實末世前,她所在的世界是個很美好的地方。
林眠的親情血緣觀念比較淡薄,一進入高中后,她就搬出家獨自居住了。獨立生活對她來說并不困難,不僅是她性格比較自立,還因為有人經常會把很多日常需要的物品送上門,也有人會不辭辛苦的一直為她做飯。
原來,美好的不是那個地方,而是那個人。
只是那個人……是誰來著?
林眠想不起來了。
像是一副地圖,缺失了最重要的幾塊,也是最重要的情感。
彼時,剛進入末日世界,身為系統,可以提前接收到宿主記憶。
正在被淡化情感的556,從林眠記憶中捕捉到一種怪異的感覺。
很快,他抓住那個不對勁,反問主神:“她的記憶里,怎么會沒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