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該條存在巨大爭議,諸位代表可以提出修改建議,由成員代表投票表決。”秘書長說道。
很快,就有幾名代表提意見抗議,表示月球是人類的共同財產,理應歸全人類所有,所有國家只能進行科學考察,不能進行資源開采和商業活動等等。
這些建議并沒有全數通過。
一名代表提建議道:“每個國家的科考基地應該存在限制,不能無限增加,沒有在月球建立科學考察基地的國家有權在月球建立科學基地……建立新的科考基地必須申報相關管理機構,審核后獲得資格。”
“這位代表的意見值得參考,有成員還有修改意見嗎?”秘書長問道。
“這條建議是非常符合國際形勢和環境保護的。”各國紛紛贊同,這條對他們這些還沒有能力前往月球的國家更加有利。
“我宣布,本條提議通過,《月球協定》第九十六條將會進行修改……”秘書長宣布道。
會議還在繼續,一條又一條的協定被通過。
它規定,當協定生效后,以后各國要想在月球建立科考站,必須限定一定數量以內,還要經過國際組織的審批。并且各國在“科考”時不得破壞月球環境,大國要幫助小國發展航天技術等等。
簡而言之,以后想建立新的月球基地,非常麻煩。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會有種種限制條件。
A國代表對部分條例提議:“秘書長閣下,我必須要提出一點。在協定生效前,我們就已經在月球擁有科考基地了,為此我們付出了幾十年的努力和巨大的代價!所以我提議,在協定生效前的月球科考基地不應該算在名額之內。”
“下面就這條意見進行投票。”秘書長說道。
利益權衡之后,這條意見也被通過了,畢竟只有簽署的文件才有用,如果條件太過苛刻,成員們也是會拒絕簽字的。
“我宣布《新月球協定》將在下個月一號,也就是十五天后正式生效,請各成員國簽署協定并且嚴格履行協定的要求……按照國際協定開發月球,同時保護月球生態環境。”秘書長宣布結果。
在場大多數代表都簽署了《新月球協定》,十五天后,它將正式生效。
……
“十五天,我們有十五天的時間!”A國航天局,眾人一直在關注《新月球協定》的信息,當協定簽署后,他們已經知道了怎么辦。
“有人想借用《月球協定》限制我們在月球上的科考站數量,不過這一次,他們要失算了!”曹亮笑道,“我們早有準備!”
“是時候讓我們的月球基建隊出動了!”杜星宇得意道,“這些天,人員和裝備都已經齊全!”
他們一直在往月球送人送物資,特別是趕工制造的生命膠囊,杜星宇又進行了改造。一枚生命膠囊,固定在月球表面,加上防輻射蓋,便是一個小型基地!
按照現在《月球協定》對月球科考站的定義,只要把生命膠囊固定好,派上宇航員駐守,那里就屬于他們的月球“科考站”,科考站附近的資源,都歸他們管轄和控制!
這其實是一招必殺,即便其他國家馬上得知他們也無可奈何。
生命膠囊這種東西,米國、歐洲、俄國,就是印國和島國都能研發和制造。為什么只有A國能用,就是因為除了A國,其他國家目前還沒能力短時間把這些質量送到月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