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番話聽起來最為冠冕堂皇,這是最為標準的官話,讓人挑不出這里面所存在的任何的邏輯問題,找不出任何的錯誤
柳浩天聽完這番話之后,眼神中流露出了一絲不屑的冷笑。
柳浩天冷冷的說道“王成虎同志這番話說的很好,我確確實實從你的這番話之中找不到任何的問題,但是,你卻忽略了一個最核心的問題,那就是什么東西可以外包,什么東西不可以外包,這一點你沒有說
既然你不說我就給你說一下
城管服務外包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須要分清楚什么東西是可以外包的,這就涉及到權責分明的問題。
外包服務人員的主要職責是協助執法隊員開展市容環境管理為主的、城市管理領域相關的輔助性的工作,包括出店經營、牽繩掛物、流動攤販、非機動車亂停放、牛皮癬廣告等行為的提醒勸阻和協助清理清除工作,城市管理相關法律的宣傳、引導、說服工作。
外包人員必須采取勸、守、督的柔性治理方式,促進市容秩序管理法治化、人性化、精細化、常態化。
而且就算是你要把城管業務的某些業務進行外包,也必須做好監督考核機制,尤其是要建立讓商戶、媒體、市民等多方力量共同參與的監督管理機制。”
說到此處,柳浩天臉上流露出了一絲嘲諷之色,冷笑著說道“王成虎同志,聽清楚了嗎,這才是城管外包業務的正確的打開方式。
而城管外包業務中,城管執法是絕對不能外包的
因為城管執法是一種行政行為、公務活動,它行使的職權是國家的行政權,而且行政法規定,行使行政權的主體必須是行政機關,執法人員應當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也就是說,城管局在進行執法的時候必須親自執法,不能將執法行為外包,而外包公司執法,屬于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因為它不具備法律所規定的權利
為什么我說必須要讓市府組成調查小組去調查呢
原因很簡單,因為我擔心某些執法人員打人了,為了推卸責任,說是外包公司的人員干的,這種事情以前也不是沒有出現過
而對于那些打人的人,不管他是城管局的也好,外包公司的也好,他都違反了法律,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該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該承擔刑事責任的就必須要承擔刑事責任
普通老百姓打個人還要拘留幾天呢,那那城管人員就可以隨隨便便打人嗎誰給他的權利可以隨隨便便打人難道你穿了一身制服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絕對不行
至少我們南松市市府絕對不會包庇這種行為誰要想包庇,先過我柳浩天的這一關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