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林此刻也不想出頭,他的目光看向了分管這次拆遷的副鎮長孫德勝。
孫德勝在下面就是趙德志了,很明顯,趙德志不夠分量和柳浩天對話,孫德勝硬著頭皮說道:“柳書記,我認為,這棟房子屬于違建,至于法院的判決,只能說明我們在程序上有瑕疵,并不代表房子是合法的。”
孫德勝把趙德志剛才所說的話又重復了一遍,這是他們早就商量好的話術,是用來應付某些檢查的。
在他們看來,他們這種話術進可攻退可守。
是最合理的解釋。
柳浩天聽完之后,冷笑著說道:“好一個程序上的瑕疵呀。這個說法真的讓我大開眼界。
那么你是否知道,就算這棟房子屬于違法建筑,也不是你想拆就能拆的,而是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任何合法的行政行為,程序合法與實體合法不可偏廢。二者是不可分離的。
剛才我看了一下李子剛拿出來的法院判決書,從法院對這個案子的判決來看,判決指明的并不只是程序上的問題,而是這棟房子實體的問題。
法院的意思非常明確,這棟房子的實體是合法的。
現在你們騰龍陣的問題是,你們當地的執法部門是否憑借自己的權力,公然繞開征收補償的程序,無端的給老百姓合法的財產定性為違建。
就在剛才,李子剛已經向我明確闡述了你們騰龍鎮在意圖拆除他這棟房子之時,征收補償程序沒有正確履行,給予的補償成本竟然遠遠低于房子的建筑成本,更沒有考慮到李子剛一家的后續生存問題。
你們長龍鎮的這種行為,屬于典型的以拆除違章建筑為理由,降低拆遷成本,這屬于公認的違法濫權。
的確,李子剛家的房子屬于無證房屋。
但是,她家的這種房子之所以屬于無證的房屋,并不能認定就屬于違法建筑。更不可能不予補償。
從李子剛的敘述中可以確定,之所以他家的房子遲遲沒有拿到房屋的產權證件,是由于當時行政區劃的問題,所以沒有辦下產權證,而且這種情況并非李子剛一家獨有,這種情況在近湖村中是比較普遍的,許多村民都沒有拿到房屋產權的證件。
難道,對于這些,沒有證件的村民,難道你們都要直接進行強拆嗎?難道你們是想先樹立一個典型,殺雞儆猴嗎?
那么你們有沒有想過,你們的這種強拆行為,會導致多么嚴重的后果?
而且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于這種事實合法,但手續不全的房屋,應該允許補辦相關的手續,而你們騰龍鎮在這一年之內,自始至終都堅定的認為他這個房子屬于違建,但是對于其他一些同樣類型房屋的居民,卻給他們辦理了產權證件。
李子剛認為,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那些村民給你們騰龍鎮的某些領導送禮了,最少的都送了3000塊錢。
而李子剛堅定的認為,他家的房子屬于合法的,所以沒有給送錢。
那么請問,是不是有這種元素在里面。
我認為,縣紀委應該好好的調查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