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皮鬼匕首依然壓在方凌云的頸間,原本按住方凌云肩頭的右手松開:“起來,把破魔珠拿出來。”
說完,沖著方凌云詭異的笑了笑,這種生活在蜜罐子里的公子哥,他見得多了,只要讓他稍稍見點血,就沒有辦不成的事兒。在他眼中,公子哥兒的命都比較值錢,搶他們的東西,比搶銀行還要爽,畢竟事后的麻煩可大可小。
眼前的方凌云,就是最好下手的肥羊,比普通人富裕,生活安逸,膽子小,又沒有太大的能量。事后能動用的人脈資源有限,沒有上層的壓力,一枚誰也說不清價值多少的木珠,官府是不會下大力氣的。
瘦皮鬼手上沾的人命著實不少,可那都是他年輕時作下的蠢事。搶到手的錢沒幾個,出了人命就是大事兒,那些年他過的相當狼狽。
這幾年就輕松多了,挑著下手,過手的錢財數以百萬計,只傷不殺。雖說官府也一直在通緝他,可力度明顯要小多了。
這就是見識,年輕時沒眼光,花最大的力氣,賺點小錢就沾沾自喜。過了三十,眼光有了,錢賺的就輕松多了。
這次有恩主出了高價,只要破魔珠到手,轉手就是上千萬,這才叫‘生意’,以前作的那些活兒,只能算是賣苦力。
伸手入懷,摸到掛在胸前的兩只絲帶,粘粘的有些滑手,直到這一刻,方凌云才感覺到頸間的刺痛。
其實瘦皮鬼下手很輕,他知道象方凌云這種公子哥,從小到大見血的機會不多,下手不能太重,否則會出現各種奇葩的表現。
匕首入肉半分,只是剛剛劃破一層油皮兒,看著血流了不少,其實傷的極輕,只要一塊創可貼就能搞定。
傷不重,可再加上匕首的威懾力,在瘦皮鬼看來,已經足夠用了。之前懸崖邊的準備有些冒進了,結果引來了大批的警察。象眼下這樣多好,雖說進屋的時候,走的是空調通風管道,讓人有些不舒服,和上千萬的收入比起來,這一點點的不爽,著實算不了什么。
憑手感,方凌云扯下佛珠的掛扣,扔到另一張床上,沾著血的絲袋在床單上跳了一下就不動了。雪白的床單上,幾滴紅艷格外的刺目。
瘦皮鬼上前一步,把絲袋拿入手中,匕首輕揮,露出里面的木質佛珠,正是此次的目標,與資料中的照片分毫不差,正是他要的東西。
方凌云在床邊一滾,落到床的另一面,盡量拉開與瘦皮鬼之間的距離。其實酒店的房間只有這么大,再躲能躲到哪兒去,這純粹是人的心里自然反應,想要遠離危險。
“小子,你胸前還有東西,一并扔過來吧。”瘦皮鬼的眼睛毒著呢,剛才方凌云的手扯出破魔珠的時候,他就看到還有另一個絲袋。
能和破魔珠放在一起,就算遠遠達不到這種等級的寶貝,應該也能值幾個錢,凡是值錢的東西,瘦皮鬼從來都不拒絕。
如果是幾天前,假貨剛到手的時候,給了也就給了,幾萬塊的東西,自然不能和自己的小命比。可這幾些天,假貨帶給他神奇的夢境,這事兒還沒研究明白呢,方凌云真是萬分不舍。
他一直懷疑,自己在夢境中聽到的聲音,與這枚假貨有關,可惜還沒來得及進一步證實。方凌云看到瘦皮鬼眼中的貪婪,也看到他手中那柄閃著寒光的匕首,心中猶豫起來,這家伙不會拿了東西之后滅口吧?
別看方凌云已經二十三了,參加工作快一年,和瘦皮鬼這種人比起來,純潔的如同一朵小白花。他這點心思,人家一眼就看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