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律.雜律》中關于酒品有“三禁”,分別是“釀禁”“沽禁”和“飲禁”。
釀禁,禁止民間私釀;沽禁,禁止民間賣酒;飲禁,禁止民間酗酒。
當然,我大晉國自有國情在此,也就是所謂的“立法以嚴苛,執法以寬仁”。這樣上面有政績好交差,下面也不至于被條條框框逼得太狠。到具體司法實踐里,這三禁又有新的解釋:
私釀是非法的,所以不要被人發現就好了。
民間不允許賣酒,可以去司馬家族的皇商家族里買個牌照,搖身一變成了“代銷”,代皇商企業銷售酒水,便不算民間自銷,合法。
禁止所有人喝酒也不大可能的,所以成年人允許適當地喝一點,不算酗酒。至于“適當”是多少?這就由各地的司法部門自由裁量。
然而未成年人確實不允許喝酒,這個又涉及到“尊老愛幼”的問題。七十不監,十六不刑,兩類人都屬于要保護的對象,和其他群體發生沖突,往往都是其他群體倒霉。誰家的孩子喝了酒,導致身體發育出了什么問題,父母監護人是要按律被問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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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沒有權勢的加持下,世家往往又凌駕于大部分法律之上,這就是第三個問題了。
被程晉陽這么一問,崔小娘當即是又好氣又好笑,連眼淚也不掉了。
好笑的是,我清河崔氏堂堂五姓家,還怕你個什么禁酒令不成?我就是當街喝,到皇宮門口喝,到庾元規面前噸噸噸喝,誰還能以這個由頭逮捕我?
這念頭在她腦海里徘徊片刻,隨即又被更加憤怒的情緒取代了。
我三個月前就成年了啊,你連我生日是哪一天都不記得啊啊啊!
咬牙切齒!
見崔錦綺在那里狠狠磨牙,程晉陽便嘆了口氣,也給自己斟上一杯:
“再說了,你也少喝點吧,本身精神狀態就不穩定……”
“你說誰是神經病?!”崔錦綺怒極拍桌。
“不是說神經病!”程晉陽也有些無語,“而且咱們萬一在這里喝醉了,多不好!”
崔錦綺聞言突然冷靜下來,隨后又重新露出笑容:
“你在怕什么?這湖心島周圍并無橋可通,又有輕紈幫我們守在外面,島上無論發生了什么事情,外面都不會知道的。”
她帶著些許微醺的醉意(話說這小娘好像才喝了一杯),左手慵懶地托腮,右手無聊地把玩酒杯,勾起的嘴角周圍露出精致的酒渦,散發出某種此前從未出現在她臉上的、若有若無的撩人媚意,一時間讓程晉陽甚至有些看呆了。
腿上忽然傳來奇怪的觸感,崔小娘不知道什么時候脫掉了鞋子,穿著絲襪的小腳接著桌板掩護悄悄伸了過來,沿著自己的小腿調皮地往上爬動,仿佛一條靈活而滑膩的蛇。
某個聲音似乎又在他耳邊回蕩起來,仿佛惡魔蠱惑的低語:
“島上無論發生了什么事情,外面都不會知道的……”
然而,若是稍稍從當前的旖旎思緒里解脫出來,就能知道崔小娘的后招不可能僅止于此。若是在這里一時情熱,法辦了她,接下來肯定是入贅倒插門一條龍,被對方吃得死死的,幾年內都不要想再翻身。
如今這年頭社會上對于男女之防,雖然沒有原時間線上的明清理學那般嚴苛到不近人情,但畢竟還是非常看重貞潔的。辦了崔小娘,就必須進入贅婿劇情,這是程晉陽完全不想看到的結果。
更不用說,她們也絕不可能接受……
于是程晉陽狠下心來,右手抓住已經爬到膝蓋處,還打算繼續深入的崔小娘的調皮腳兒,左手食指中指并攏成劍,使出一式旋風毒龍鉆,立刻便向她的腳心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