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請說。”
陳暮微微一笑,廷尉執掌詔獄,也算洛陽少數有兵權的官員之一,雖然兵權不多,就是詔獄的數百獄卒,但未來的事,誰說得準呢?
有時候,就那么幾百人也許就有奇效,所以與吳恭結交,并不是一件壞事。
“張斗此人誣告,該如何量刑?”
吳恭問道。
“按律應當如何?”
“按律如果誣告成了,造成了后果,則應當棄市。可他誣告未遂,沒有造成太大后果。”
“這樣啊。”
陳暮想了想,漢朝的法律還是很人性化,對于栽贓陷害罪名,當時稱為誣告罪,如果造成嚴重后果,不僅與殺人同罪,甚至還要連坐,禍及家人。
只是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情況下,就得具體量刑考究,而且刑罰還不能太輕,最差也得重金罰款,坐牢十年起步。
主要是漢武帝時誣告成風,弄得人心惶惶,動搖統治者利益,后來者吸取教訓,對誣告重罰。
思索片刻,陳暮腦中靈光一閃,笑著道:“大理,此人緣何要誣告別人?”
這還用問?
吳恭毫不猶豫地答道:“因他看上了人家之妻,想要陷害別人,霸占他人之妻。”
嗯,此人與曹賊何異?
陳暮便說道:“這就是事情的起因,可以以此來量刑。”
“如何量刑?”
吳恭不解。
陳暮輕笑一聲,緩緩說出幾個字:“性甚制災,割以永治。”
“這......我不太明白。”
吳恭一頭霧水,不知道陳暮說的是哪幾個字,組合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腐刑。”
陳暮面無表情地吐出兩個字。
嘶。
吳恭倒吸了一口冷氣,下意識夾了一下腿。
好家伙,是這么個割以永治啊。
不過雖然覺得這個刑罰稍微重了那么一丟丟,但也不是沒有道理。
吳恭點點頭:“好,那就腐刑,看他還貪不貪圖別人之妻。”
看著吳恭離去,陳暮笑了笑,繼續處理政務。
腐刑又稱為宮刑,到隋朝開皇年間,這個刑法正式被隋文帝楊堅廢掉。
后來也不再稱為刑罰,而是正當手術,主要是用在太監身上。
但在漢朝,宮刑卻是一個普遍刑罰。最出名的當然是司馬遷,到東漢時期這個刑罰用的少了一些,卻也不是沒有。
像鐘繇、陳群就是堅定的宮刑擁護者,提倡在與敵國勢力交戰抓獲的俘虜,全給閹了。
所以陳暮提出宮刑,還真不算什么大事,就是正常量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