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果天子堅持要判處棄市死刑呢?難道法權要凌駕于天子之上嗎?”
有人問出驚天言論。
應劭臉色一僵,這一直是法學院想回避的問題。
在這樣一個皇權至上的社會,如果皇帝忽然無故殺人怎么辦?
按照律法殺人肯定是抵命,可有人敢讓皇帝抵命嗎?
敢,那是自尋死路。
不敢,天子肆意踐踏的法律,那法律還有它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否?
一時間,場面陷入了極為安靜的情況。
唯有那個問出此話的人,卻是傲然而立,絲毫不為所動。
陳暮饒有興趣地看著那人,這人他認識,是吳恭的兒子,名叫吳璋,沒想到小小年紀,還真有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勇氣。
“天子也有錯的時候。”
陳暮輕聲說道:“正如文帝要判處盜玉環之人滅族之罪,而張釋之據理力爭一樣,我們作為法律的制定者,就得要勇于指出天子的錯誤,不能畏懼于法律之外的權力,至于天子聽不聽,那是他的事情,我們做好我們作為律法之人應做的事情即可,大家明白了嗎?”
“明白了。”
大家齊聲回答,想起張釋之在漢文帝面前據理力爭,為法學之人揚眉吐氣,眾人就覺得驕傲不已,令人振奮。
“咱們再回到這盜玉環案。”
陳暮又說道:“剛才我就說過,人比器物重要,所以在量刑的過程之中,要考慮清楚,活物重要,還是死物重要。一個玉環再是珍貴,又如何抵得上一條人命?所以我才覺得不能死刑,漢人應該是一個有人情味的民族,而不能成為一個冷酷無情,只知殘暴的民族,大家知否?”
諸多學生互相對視,過了片刻,齊齊拱手說道:“謹遵宮長教誨。”
“嗯,你們都是將來的法官、法律的制定者,我希望有朝一日,你們能夠制定出更完美的法律,更健全的制度,才能保證天下的秩序,讓人人都能夠依照法律辦事,不再有違法犯罪的發生。”
看著眾人心悅誠服,陳暮滿意地點點頭。
漢朝的量刑是真的很嚴苛,盜二兩金棄市,二兩金只是個籠統價值,實際價值就是1250枚五銖錢而已,以當時通貨膨脹,在青州之外的地方,可能要1000錢才能買得起一石粟米,相當于偷了20多斤大米,就要被判死刑,確實很殘酷。
所以青州法律松懈了不少,包括盜竊罪廢除死刑。不過死刑雖然廢除,但盜竊數額巨大或者偷取價值比較高的東西,還是會重罰。
只是一枚漢代玉環,因為出土量大,即便是后世也是爛大街,幾百塊都無人問津,在當時就更加便宜,臨淄街上數十錢就能買好幾對。因此十五年刑期還是考慮到那是劉邦廟前供奉的玉環,有特殊意義,不然的話,頂多就是普通盜竊罪,關幾個月就能出來。
其實目前青州除了“十惡不赦”的重罪以外,其它過于嚴苛的死刑是盡量廢除就廢除。因為犯人并不是越多越壞,青州缺乏勞動力,犯人們去開荒屯田,只需要管他們吃飽,其它全都上交給國家,這也是一件好事。
因此少殺一些人,比如死刑犯最多的盜竊死刑一廢除,立馬就多出很多原本會因為盜竊而死的犯人,這些人無償為青州服務,他們罪不至死撿回一條命,官府也獲得了好處,可謂兩全其美。
從這一點上來看,法律偶爾有時候也得為政策服務。
畢竟條規是死的,人是活的,稍微變通一下,你好我好大家好,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