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給錢,一手給官印,正六百石的官租金六百萬,租期一年,童叟無欺。
不管怎么說,這個官職可比劉備鬧出孝義之名前、純靠出首和追賊之功所得到的官位,又高了一截了。
朝廷上次給劉備加封的官才正四百石。升一級是比六百石,再升才到正六百石。所以這次可是正兒八經讓他做一萬戶以上的大縣縣令了,管轄調度的資源能比上次多一倍。
但是,劉虞也說了,如果“屈服于皇帝收錢的淫威”,乖乖就范,對劉備的名聲,多多少少是有一點負面影響的。
當然了,“因為確有才華、為朝廷所需,被征辟為官”,給點“修宮錢”,肯定比完全沒才華、100%主動堆錢買官,名聲損失要小很多。
但真正最有“氣節”的官員,是直接選擇“拒絕交錢才能做官,寧可不做”,甚至還有自盡死諫抗拒交錢的。
李素琢磨了一下,冒險問道:“宗伯倒是目光如炬,竟知曉我能為玄德兄出得起這錢……但玄德兄的名聲,如今確實是士林忠孝兩全之榜樣,輕易傷損,恐怕對士人報效朝廷的士氣、決心也是一種損失。
還請宗伯指點,可有只花錢、卻不損名的辦法,最好是我們乖乖交錢,但外人不知道我交了錢,哪怕為此多交點也無所謂。卑職知道這個不情之請可能很為難……卑職絕不是為了私利。”
劉虞聞言,站起身來,來回踱步了一會兒,仔細盯著李素,甚至繞到背后觀察他的神色、舉止變化。
良久,劉虞嘆道:“倒也不是沒有辦法,但你可敢發誓,稍后之言,出我之口,入你之耳,絕不外泄!”
李素心中一凜,似乎已經猜到,連忙發誓:“宗伯稍后所言,我李素若有泄露,身敗名裂。”
他沒說什么要死要活的代價,而是說“身敗名裂”。
但偏偏是這個賭咒的措辭,居然讓劉虞心有戚戚焉。
這也是個知道名之妙用,或重于性命的存在,大家是同道中人呢!
惜名之人,便當以名動之。相反,李素剛才要是說出個諸如“五雷轟頂、不得好死”之類的誓詞,說不定劉虞還不屑一顧。
劉虞就這般鬼使神差地被打動了,他悄聲說道:“那你便給我八百萬,我幫你通過別的路子想辦法,向陛下討一道‘特赦修宮錢’的恩旨!”
李素極為短暫地一愣,隨后瞬間秒懂。
如果是給了錢還敗了名,那就只用給六百萬!
如果想“給了錢但不讓外人知道你給了錢”,也就是“做了壞事不留名”,那錢方面你就要損失更多!你得給八百萬!
多出來的兩百萬,是用來讓漢靈帝把這事兒的罵名全部拉仇恨拉走、給一道“別的官上任都需要給錢,唯獨給這個官特別豁免”的詔書!
說不定,就是因為劉虞身為大宗正,他有直達漢靈帝的秘密送錢渠道、秘密到連漢靈帝身邊的十常侍都能繞過!
一剎那間,李素忽然回憶起上輩子看《后漢書》時看到的一條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