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賣官賣地畢竟不等于潘家園淘古玩,砍價也都是幾成幾成地談,不可能有幾倍幾倍的砍。
李素先不回答,只是笑笑:“孫破虜這種算賬方法,讓我想起了靈帝末年的賣官和修宮錢啊。那時候一個小郡太守兩千萬就夠了,人口百萬的富庶大郡,最多也就翻倍。孫破虜的長沙太守,當年是五折繳納修宮錢到手的吧,應該是一千萬。
現在做了那么多年,反而要賣一億外加一百五十萬石糧食了,把糧食折成錢,怕不是總共至少要四五億。白當了四五年還賺了四十倍。”
如果把買官比作炒房,孫堅不愧是漢末第一炒房客。
周瑜臉一黑:“怎么能這么算,靈帝昏庸,誰都知道他當年的賣官實為租官,交錢上任的人都是只能干一年就要走的。漢中王若是也一年一租,每年給四千萬,孫破虜何吝區區一個長沙。
而孫破虜一千萬錢就上任,是因為朝廷還要他剿滅區星之亂,而且他也確實誅殺了區星,這份功勞還不值幾千萬錢嗎?”
周瑜倒也沒被李素的隨口調侃繞進去,直接點破了租和買的本質區別。
李素笑了:“剛才你還說,孫破虜的長沙太守,只按兩年租稅來賣,那算租金也該兩年。后面就算漢中王再租,租金也該給新朝廷,不是給孫破虜了。
我說個價吧,一百萬石軍糧,外加八千萬錢,也就是算賦按靈帝朝兩年的租官費算。而且,這一百萬石軍糧,你們如果是要運到廬江郡或者丹陽郡交付,我們要算運費損耗。
長沙郡運一百萬石糧到丹陽,就算全程水運,怎么也有兩成的運費吧。所以運到目的地只有八十萬石,也就差不多了。何況我們實際上要從成都起運,中間還要換船過險灘好幾次,就算水運,也得路上吃掉四成,能運抵六十萬石就不錯了。”
漕運的損耗歷代都不是一筆小數目。
周瑜急得連忙制止:“不能這么算!我們賣的地是在長沙,當然要按長沙到丹陽的水運損耗算。怎么能從成都算?我們也沒讓你們從成都籌糧啊,不能在荊州的宜都、武陵籌糧么?”
李素:“你知道武陵宜都人口稀少,沒那么多余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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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那你們可以拿蜀錦為劉表買嘛,買南郡的余糧。南郡地處云夢、肥饒千里,錢糧結余甚多。反正孫破虜只接受兩成損耗。他有至少三萬大軍,未來要奉命進攻揚州、驅逐董賊任命的偽太守們,所需兵力只會更多。
按照每名士兵兩日一斗、二十日一石的軍糧消耗速度,三萬大軍一年就是五六十萬石軍糧了。五萬大軍一年百萬石。若是賣了長沙郡,還籌不到大軍一整年的軍糧和其他消耗,孫破虜是斷然不會賣長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