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跟劉巴關門討論,把租庸調法公示之前的細節磋商完畢,下一階段自然就是聽取蜀中群臣和民間士紳的意見了。
稅制改革自古都是大事,不可能君主或者諸侯一言堂的。
如果是全國性的改制,搞個一年半載公示期緩沖一下,都是很正常的。比如后世唐德宗時候,宰相楊炎搞兩稅法,就公示了半年多,從779年五月份開始公示,780年正月才開始執行。
而考慮到劉備現在統治的只是益州,面積較小交通便利,地方上的意見反饋也比較快,公示期才能縮短到兩三個月。
反正漢朝不像唐朝那樣普遍一年兩季收成,也不存在夏稅秋稅分開征的問題。
漢末都是秋收之后一刀切收到位,所以李素建議劉備宣布“初平四年七月初一正式實施新稅法”,正好趕上今年的秋收。
現在才三月上旬,時間還足夠。
三月初七這天,劉備親自看了李素和劉巴的討論結果,以及兩人商談時的“會議紀要”,也提前把魯肅從漢中先暫時召回來,然后在三月初九閉門聽取了魯肅、荀攸、諸葛瑾等人的建議。
當然這里面主要還是聽取魯肅的意見,其他倆人只能算添頭,未來的《租庸調法》上能署名的立法者,也就李素劉巴為主,魯肅為輔。
因為諸葛瑾資歷太淺,只是一介郡丞不了解全局情況,而荀攸雖然年長有智,卻只擅長兵法戰策,民政后勤非其所長。
最終,劉備在三月初十把新稅制抄錄百余份、加蓋權攝漢中王的璽印,火漆封印后明發益州各郡縣,讓官員與名士上書言事,有反對的可以趁著這個最后的機會跳出來。
考慮到蜀地的交通困難、趕路花費較大,劉備還宣布可以給予言事之人“公車上書”的便利,官方提供車馬舟船口糧盤纏——
也別覺得“公車上書”是近代變法才有的專利,其實這個詞最早的出處,就是漢朝朝廷改制時、征辟賢良方正科名士諫言獻策的故事。
……
公示敕令發出之后,李素還有些擔心,覺得反對的聲音或者既得利益階層的上躥下跳會洶涌而來——因為他前世看到的很多涉及古代改革的網絡小說也都是這么寫的嘛。
所以最初的那三五天,李素居然忐忑得有點睡不著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