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李素上學的時候,看歷史教科書,一直對于“工人是歌命性最強的階級,注定要領導歌命”這句話不太理解。
因為他覺得他生活的那個時代,怎么看農民都比工人更苦逼一些,為什么農民歧義沒有工人徹底呢?
沒想到,設身處地在漢末生活數年,他才“絕知此事要躬行”地理解了教科書上的話——那話的語境不是針對他21世紀生活中看到的社會的,而是針對“工人”這個物種剛剛出現的歷史階段的。
在“工人”這個概念剛誕生的時候,他們意味著“失地農民,連想當農民的資格都沒有,才不得不當傭工”,所以他們才更苦逼,無產得更徹底。
前世李素理解不了這種可能性,因為他覺得就算失去土地,還能租地主的地當佃農嘛。
來到漢末,來到人口稠密的蜀郡,他才理解了大學里法律史課本上講的、西方《物權法》體系里的“永佃權”概念。東方雖然自古沒有成文民法,但習慣法里也是有類似的概念的,甚至漢朝就有這樣的習慣了。
所謂“永佃權”,大致來說,就是佃農雖然沒有土地,但因為他們跟地主簽了“長期確保我承租你的土地來種”的契約,或者是口頭約定,保障了佃農有“穩定地被剝削的權利”,如果佃農沒犯錯,在永佃權的保護下地主也不好隨便剝奪佃農的承租、把田隨意轉租給他人。
甚至地主把田賣了,新的買家也要確保舊的佃戶繼續租地,有點類似于現代民法中的“買賣不破租賃”,賣房不影響舊租戶未到期的租約繼續執行。
而李素發展蜀郡工商業以來,誕生的首批工人,無論是礦工、織工,還是鹽工、碼頭工人,只要是全職的,他們大多是從不但徹底無地、甚至徹底沒有永佃權、求佃不可得的最無產赤貧里來的。
換句話說,因為蜀地平原面積狹小、百年來人口膨脹,有那么多人求為農奴而不可得,求一個“穩定交租被剝削”的機會都沒有,才淪落到工人。
挺像1860年米國南北戰爭開打前,南方農場主為自己制度的辯護:黑奴怎么了?好歹我們的黑奴都有一口飯吃,沒有失業問題。北方楊基佬搞的工業化早期,還有那么多失業工人想回來當農奴都沒資格,直接活活餓死呢!
也正因為苦大仇深,這些人一旦被打土豪分田地后,對新政權和變法的忠誠度也是最高的,幾乎讓他們干啥就干啥。
唯一可惜的是,因為這次變法中奸商豪強們哄抬的是錦價,所以受益的工人絕大多數是紡織工,而鐵匠、礦工那些壯勞力苦工受益并不大。
而紡織工絕大多數都是女人……這些人的忠誠度,在這樣的亂世,價值就沒那么大了。
要是弄個幾萬苦大仇深的礦工鐵匠誓死效忠的話,李素都能建議劉備直接把這幾萬壯漢拉上戰場當兵了,再配點好裝備,忠誠度絕對有保障,肯定能平推。
變法的經濟戰打到這一步,推演已經遠遠超出了李素最初智商預料的極限。
他要是知道會鬧到那么大,當初說不定就把鐵器和其他重勞力工業品納入租庸調的可置換納稅品清單了,那樣現在收獲十萬礦工鐵匠死忠,還不美滋滋跟戚繼光招義烏兵一樣爽。
只能說人智猶有盡頭,再遠見卓識的人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