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便補充問道:“既然朝廷口口聲聲要講究誠信統一,這要是利用了曹操的惡法,未免有點……”
劉備說著說著,沒好意思把最后的評價說出口。李素也靜靜等待了好久,不敢擅自插話,確認劉備沒有下文了,他才接口:
“陛下哪有利用曹操的惡法,他打他的,我們打我們的。朝廷把相關法條律令扎穩了,一切行事按咱自己的節奏,自然能以不變應萬變。”
劉備:“比如?”
李素:“陛下剛才第二個問題不是還問,曹操那邊變法之后,造成的賣地買地世家豪強土地被褫奪,咱要不要追認。
臣以為,這個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關鍵是我們自己要做好土地交易的立法。之前大漢律法只重刑名,不重民商。
如今大漢獎勵工商,號召鉆研技巧,也該逐步形成工商領域的明確法典了。要想跟立刑名之律一樣完善,短期內是做不到的。
但是以朝議結論、圣裁批準形成旨意的方式,頒布一些單行的商律條款,短期內還是做得到的。這次,就可以我們自己立法,把土地權利、交易相關條款,形成常法。
從此以后,朝廷明文規定,凡是民間田地買賣、變更、開荒新占無主之地,都要到官府登記備案,郡縣兩級造冊,最終匯總到州布政使那兒,才受法律保護……”
劉備聽到這兒,也是有些驚訝于立法尺度之大,忍不住直接打斷了李素:“賢弟這是讓官府不承認一切沒有買賣登記變更的土地么?
那豈不是說只要有人買了田,卻沒在官府登記,就算他買田無效?這田不算是他的?這招也太狠了吧,雖然不如曹操現在的一刀切不許買賣、有買賣就沒收狠,但也非同小可了,朕怕會引起反彈。”
李素:“暫時可以不用立得那么狠。比如,朝廷租庸調輸法征稅時,都是按照每個百姓壯丁占有一百漢畝田地來算計稅額的。
那么,只要一個百姓的田少于一百漢畝,他就可以不用到官府登記,只要私人買賣的契約完整,遇到糾紛時拿出所有契約對照無誤,官府就直接保護他們。
這樣一來,這個新法條就只影響那些‘擁有田地超過每口人一百漢畝’以上的地主,不影響絕大多數的窮人了。至少九成百姓可以不登記,不需要新法,也大大降低地方民政官和布政使、朝廷民部的工作量。
另外,朝廷說的一切大額土地交易強制備案、登記地塊權屬,也不代表不登記就沒有地權。
只能說不登記的話,朝廷在審理土地歸屬有糾紛的案子時,不會再保護擁有買賣契約或者未登記地契者的利益,然后把糾紛田地籍沒入官一半,另一半分給雙方爭訟人——
這個,其實跟武帝時鼓勵商人揭發同行隱匿財產,則將抄家所得一半獎勵給告密者,有異曲同工之妙了。
只不過朝廷這個新法力度沒那么狠,同時只影響田地莊園這些不動產,不影響金銀錢帛。田地莊園本來就比較難隱匿,朝廷集中打擊這一點的話,而且堅持為之,應該是經得住史書考驗的。”
說白了,李素是要趁著這次曹操也對關東的賣地世家豪強下狠手的契機,在關西正朔朝廷這邊也差不多力度地堵一手防御性立法。
雖然肯定會激起反抗,但天下人沒得選擇,因為天下就剩兩家了,沒別的地方可以逃可以投奔。
曹操那邊立法更狠,是直接搶的,劉備這兒好歹只是升級到“買田不登記就不承認你的買”,并沒有導致世家豪強的直接損失,所以相比下來還是投靠劉備更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