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在接管了都帕和黃金瓦爾兩國之后,就將兩國合并為“黃金都帕共和國”,開始了大刀闊斧的體制改革。
首先就是“鎮邪除惡”行動,對境內那些**墮落的統治階級、黑道組織、邪教組織、犯罪集團以及土匪流寇進行了徹底清洗。包括但不限于貴族、豪商、幫派、邪教以及土匪流寇,邪惡的非人異族。
反正只要是在大夏的觀念中,被認為是邪惡的、墮落的和**的東西,都統統清理。
因為目前還是軍管時期,執行的當然是軍法。大夏一向秉承這嚴刑峻法的傳統,對于惡性犯罪是從來不會寬容的,所以每天都有人被拖出去槍斃。
現在都帕實行的法律就是基本照抄的大夏法律,只是根據當地風俗稍稍調整了一下。
而大夏的法律是相當嚴厲的,死刑罪名多達282項,徒刑罪名多達二千多項。而且大夏的死刑是覆蓋了全民的,除了十周歲以下的兒童,不存在什么法外之人。不管是神經病還是老不死,犯了什么罪就受什么懲罰。
反正大夏的法律無論如何都和“仁義”扯不上邊兒。但是,當今大夏帝國那近乎完美的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都是建立在這種嚴密的法網之下。
當年大夏立國時,就有一些大儒對這種法律制度不滿,他們認為太過嚴酷。他們說:當今治國太過急切,本朝法網過嚴過密,苛烈有類前秦。開國方十年,受徒刑者、受鞭撻者竟超萬萬之數,實乃曠古未有之事……
太祖對這些人還比較客氣,就念了一段《春秋》作為回應:“……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
大儒們對此不以為然。太祖就說,看看效果再說吧。
這幫大儒還算好,然后還有一幫自稱“法學家”的生物跳了出來。
他們叫囂“廢死”、“減刑”、“輕罪無罪化”什么的……反正他們的宗旨就是,要尊重犯罪分子的人權,最好對那些犯罪分子一個都不判,就算是懲罰也要象征性的,反正一個都不要殺。
至于受害者的權力嘛,那就不是他們考慮的事情了,他們只保護罪犯。
太祖就笑了,就對左右說:“要有調查才有發言權,他們既然主張尊重犯罪分子的人權,那么就讓他們去和犯罪分子一起生活,調查清楚了再來說話。”
太祖的意思就是讓他們在監獄里和重刑犯一起體驗生活,至于時間嘛,太祖說,大學都要學四年,法律這么嚴肅的東西,起碼得調查個七八年吧……
于是這幫主張“保護犯罪分子”的“法學家”就被統統趕進了監獄,把他們和重刑犯、死囚關一起。為了他們調查的更清楚仔細,一個“法學家”至少配五個重刑犯
一共進去了一千三百多人,八年后“畢業”的只有三十多人。至于其他的嘛,都因為各種意外夭折了,這也算是為了理想獻身,求仁得仁。而“畢業”的那幫人,出來后都住進了精神病醫院,還得了嚴重的肛腸疾病……
所以之后就沒人提這種事情了。
但是神奇之處就在于,大夏的治安是全世界最好的,哪怕死刑罪名的數量世界第一,但每年被判死刑的,卻是世界倒數。
縱向比也是如此,在大夏歷史上,唐朝的政和年間的法制情況是儒家認為最好的時期。據說那時候犯法的人少,被判死刑的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