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之下,胡志明隊伍所選擇的曲目要比之鹿鳴隊伍的曲目更勝一籌。
只不過,那是正常情況下。
如果隊伍的成員表現的一般般,兩只曲目的效果其實基本差不多。
幾分鐘的時間過去,胡志明帶隊的表演結束。
穆琳琳等人作為導師坐在看臺上看著,相繼點了點頭。
在她們眼中,整個表演,要稍微比鹿鳴隊伍的表演更勝一籌。
她們也知道,會是這樣的結果,情理之中。
這是因為,在胡志明的隊伍當中,有三位實力派唱跳歌手,這三人瞬間拉高了隊伍的實力。
而鹿鳴的隊伍,王潛隱身。
雖說鹿鳴就是唱跳歌手,可是他比較喜歡打籃球。
簡而言之,他是走人設偶像流量路線,業務能力普普通通。
沒有對比,也就沒有什么。
此番稍微對比,差距就相當的明顯!
第一輪結束,胡志明所領導的隊伍獲勝,得到了一個名額。
第二輪,將決定兩個名額的歸屬。
第三輪,網絡投票票數最高的隊伍獲得一個名額。
總共六個名額,剔除兩只隊伍起始各占一個名額,以及現在胡志明隊伍第一輪獲勝得到一個名額之外,剩余的就是第二輪的兩個名額和第三輪網絡投票的一個名額。
王潛覺得,如果不出意外的話,第二輪很可能依舊是胡志明所在的隊伍獲勝,然后最后一輪網絡投票由他所在的隊伍獲勝。
這個分配方式,無關實力,而是合理推測下的暗箱操作。
不只是王潛,他的那些隊友其實心中全都清楚。
只不過藝人嘛,得要有著職業素養,就算清楚結果如何,也要裝做懵懂無知的樣子。
果不其然,正如王潛所想的那樣,第二輪的獲勝者依舊是胡志明所在的隊伍,再獲得兩個名額。
這種選秀節目,說是比拼實力,其實都是在扯淡。
最終誰能成團,還得看那些藝人的背后站著的是誰。
胡志明所領導的隊伍,在王潛等人眼中,之前分隊結束之后,包含胡志明在內,已經占據了四個成團名額。
到了正式公演,只不過是等胡志明所在的隊伍獲得四個成團名額,然后讓這四人順理成章的成團。
胡志明隊伍中的其他三人,雖然也清楚這些,但是他們依舊會表現的很努力很期待,演的就像真的一樣。
還是那句話,都是藝人,如果連這點業務能力都沒有,還怎么在圈內混下去?
別說不說,就說合同,他們簽的就沒有保證成團的條款。
相比,有的藝人,正是因為合同上保證最終會成團,才愿意過來。
比如說胡志明,要不是簽訂的合同上注明著成團名額,他才不會參加這檔節目。
作為圈內有頭有臉的前輩,雖然有些過氣,也有點缺錢,但是前輩終究是前輩,被后輩比下去這種丟臉的事情百分百拒絕。
因為,若是出現那種被打臉的畫面,那么等待他的可不是有些過氣,而是砸了自己的飯碗。
雖然王潛的合同沒有標注這些,也沒有期數等等,但是他知道大部分藝人簽訂的合同有著不小的區別,
標注成團是一種區別。
期數也是一種區別。
前者,從開始就保證最后成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