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原的神靈崇拜想比較,楚文化中鬼魂崇拜的份量非常重。
《漢書·地理志》:“楚人信巫鬼,重淫祀。”
后世的現代人經常會理解錯一些古漢語,其原因在于往往只了解某個字的某一種通用含義或是從某個時期開始的引申含義。
淫,原意為放縱,過多,過度,失其節制,不合法度。故此,“淫祀”的意思是“不合禮制或法度”的祭祀。
《禮記·曲禮》說的就很清楚了:“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
淫祀包含兩種:越份之祭和未列入祀典之祭。
什么是越份之祭呢?例如“祭天”,是國君專屬,臣民這么做就是“越份”了。
什么是未列入祀典之祭呢?就是所祭祀的對象不是“官方認可有封號”的。
由于“淫祀”之定義向為“官方”所訂,昨日為正祀之神今日為妖淫精鬼,又或此地為正神彼處為淫鬼之事,都不是孤例。
例如,秦末項羽死后被尊之為神,漢時被視為淫祀。到了陳武帝時期封其為“帝”,成為官方認可的武神。
又如江南立三高祠,吳人認為不應祠祀范蠡,所謂“禮不祀非族,況可仇敵乎?”是以不得祀。
《漢書》中說的“楚人重淫祀”,主要指的是“未列入祀典之祭”。
楚人所信奉的屬于是“泛神論”,所祭祀的神袛涵蓋了“天神”、“地袛”和“人鬼”。
這一點,在《楚辭》中的《九歌》里面體現得特別明顯。
《九歌》原本就是祭詞,里面有五位正神、四位地袛和一位人鬼。
五位正神分別是東皇太一、云中君、大司命、少司命、東君。
四位地袛為湘君、湘夫人、河伯、山鬼。
人鬼即《國殤》所祭拜的為國戰死的將士。
說到這里,李淳豐略顯得意地問:“武才人,你看出了什么嗎?”
秦曉鸞微微一笑:“還是請天師說說。”
李淳豐說道:“楚人祭祀的地袛是什么?”
他這么一問,秦曉鸞猛地醒悟了過來,地袛不就是之前李淳豐所言之“妖族”嗎?而人鬼,也就是“鬼魂”。
是以,“楚人信巫鬼”里面說的“鬼”,是“妖族”和“鬼魂”的合稱。
這就和陶罐最后一幅畫所記錄的完全印證了。
那么,這個“巫”和剛才李淳豐說的“巫覡并舞”相關了。
李淳豐解釋了起來。
巫覡就是巫師,最早由族中的貴族所擔任。男為覡,女為巫,兩者統稱為“巫”。
這本來就是個有些反常的事情。在一個極其重視排序和正統的男權社會,占有極高社會地位的巫師的“巫”的的第一順位繼承者是女性呢?
如果再去看楚人祭祀的儀式過程,就更令人疑惑了。
在祭祀儀式中,通常以巫覡互相唱和的形式。
除此之外有一巫歌而舞者,有一覡歌且舞者;一巫唱而眾巫和者,還有巫覡并舞而歌者。
由此可以看出,在莊重的祭祀儀式上,巫和覡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