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來有一天,史蒂夫·羅杰斯從他處得知:自己的好基友其實是死在托尼.斯塔克手上。
他們會不會因此有可能反目成仇?
這種可能性高還是不高?
從信息的源頭看,表面上,這起事件只有幾個人知道,似乎無礙。
但是,人心經不起揣測。
作為始作俑者,王倫需要提前考慮到這一點。
萬一呢?
萬一知道了,且先不論初衷。
一旦現在的顧慮、猜測變成了現實,雙方反目。論起親疏關系,王倫必然是站在托尼·斯塔克這邊。
接著,總不能發生——這邊把人救活了,回頭又把人打死的情況出現吧?
那可真是笑話了。
到時候,不單單只是白忙活一場,還會后患無窮。
所以,做這件事情,王倫首先需要照顧托尼·斯塔克的想法,然后再顧全自己的一時興起,盡量讓這件事情有一個讓大家都滿意的結果。
尤其是不能以一個上位者的身份,不管不顧,用命令的形式直接吩咐下去。
要知道,現在的王倫,已經不是剛來這個世界時的孤家寡人了。
托尼·斯塔克、皮特洛·馬克西莫夫和旺達.馬克西莫夫、托比·邁奎爾、斯坦等有限的幾個人,雖然不多,但是相互之間已經存在了羈絆。
而羈絆的作用,就是要讓人能夠在做一些事情的時候,先想一想,多想一想,再想一想。
然后再去做。
王倫接著思考。
人是肯定要救的,都已經發現了,總不可能當做沒看到。與其將來有一天被別人救了去,還不如自己來。
但是,救人也是要講究基本法的。
史蒂夫·羅杰斯相對于如今的自己,半點利益都沒有,選擇救他,純粹是看在故人的情分上。
既然如此,如果救人之后只有好的一面情況出現自然是皆大歡喜,如果是出現壞的一幕,還要讓托尼.斯塔克來承擔,未免也太不負責任了!
仔細想想,史蒂夫·羅杰斯和詹姆斯·布坎南·巴恩斯之間的關系,托尼·斯塔克是知道的。
對他而言,父母之仇已經得報,即便知道兇手有一個好基友,難道他會“恨屋及烏”,將仇恨牽扯到一個無辜的人身上嗎?
以王倫對他的了解,答案是不會。
況且,史蒂夫·羅杰斯是和他的父親霍華德·斯塔克一個年代的人物,同時,兩人還是親密戰友的關系。
且不論美國隊長是否偉大,對于這個世界是否具有特殊意義。就沖著前面那一點上,托尼.斯塔克也會義不容辭的選擇救人吧?
王倫反反復復的考慮,到底要不要通知托尼.斯塔克,讓他過一遍手,討個人情。
因為這種方式,有些防范于未然、挾恩圖報的動機在里面。
因為有了救命之恩的名義,即便有一天史蒂夫·羅杰斯知道了這件事,也不好恩將仇報吧?
頂多就是老死不相往來唄。
至于這么做是否有些不道德?
王倫笑了笑,開始打電話。
“喂。”
“喂,你沒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