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漢考克穿過那些醉醺醺的人群,來到了正在那宣講的約瑟夫沃倫的身邊。
要了一杯馬德拉葡萄酒,濃郁的彷佛糖漿一樣混合了橙皮和蜂蜜香味的葡萄牙酒,是他最喜歡的酒。沒有之一。
歷史上,他因為走私馬德拉葡萄酒,被海關抓住,塞繆爾亞當斯的堂弟、后來的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作為他的律師,贏的了這場官司,由此被視作革命之始。而后馬都拉葡萄酒也充滿了歷史味道,被推上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
此時,約翰漢考克只是單純地喜歡這種葡萄酒的濃郁香氣,是那種不加任何政治正確意義和歷史加成的純粹的對一種酒的喜歡。
和周圍的熟人打了個招呼,約翰漢考克打量了一下正在那演說的約瑟夫沃倫,在換氣的間隙和他微微點頭致意。
約瑟夫沃倫穿著一件很尋常的夾克,脖子上圍著一條白色的天鵝絨絲巾,這都是很尋常的穿著。
唯獨不同的,是他的手指上,帶著一個戒指。
一個充滿神秘學色彩、但在這里并不需要過于隱瞞的戒指。
戒指上,浮凋著一個骷髏的印記,骷髏的上面凋刻著一支叉開腳的圓規,圓規的開角處是一只奇怪的眼睛。
和往常一樣,約瑟夫沃倫每次說話的時候,都會奇怪地把重音放在介詞上,聽起來略微有些古怪,但很激昂。
和往常不同的,是約瑟夫沃倫正在宣講一本古希臘的書籍。
“理想國想要建成是不容易的,妥協之下,票主政治才是最適合新英格蘭的。”
“柏拉圖認為,這種完美的票主政體,最佳人數,是5040人。”
“能確保在前面宣講的人,說的每句話,下面的5039人都能聽到。”
“這5040個公民,每個人都很熟悉彼此,在日常中知道每個人的道德、舉止、是否值得尊重、信任”
“共同體的領土應當足以維持一定數量的最有節制的人的生活,但不要再大了,共同體的人口應當能夠足以保護自己,反對侵略。”
“5040人,是個完美的數量”
約翰漢考克上過哈佛,雖然最開始哈佛教的是神學,但終究他是聽說過柏拉圖的法篇大名的。
柏拉圖的學說,在這里被重新演繹,經過約瑟夫沃倫的重新注釋之后,讓約翰漢考克聽的頻頻點頭。
但只不過,若是這里駐足靜聽的是大順新學派的那群人,不免對這些東西不甚感冒。
這倒不是因為什么民族性、什么傳統之類的東西。
而是因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
人的意識,是依托物質現實而存在的。
在都是熟人的、萬把人口的、有頭有臉的人都互相認識、熟人社會的波士頓,講這個東西,當然是符合此時物質現實基礎的。
讓一群自小的認知是幾億人口的社會、依靠科舉選拔人才、維系統治的大順的人聽來,難免覺得,桃花源美則美矣,卻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