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人常干這樣的事,前科滿滿,被巴達維亞總督懷疑也在情理之中。
瓦爾克尼爾在從阿姆斯特丹調來之前,曾在錫蘭和印度干過,和倫敦東印度公司常打交道。
尤其是現在倫敦東印度公司常駐廣東的總代表法扎克萊,那是一個一直琢磨著擠壓荷蘭對華貿易的家伙。
對英國而言,可能并不需要統治整個東南亞,只需要擾亂荷蘭打破荷蘭的壟斷就足夠了。
瓦爾克尼爾很清楚東印度公司賺錢的訣竅,那就是壟斷、物以稀為貴。
比如丁香和肉豆蔻,在安汶和班達產出量巨大。荷蘭人自己吃不下來全部,當年英國人就悄悄過去買,從而和荷蘭競爭,互相壓價。
荷蘭人的做法也是簡單粗暴。
把班達島上的人全部殺掉,放火把丁香全都燒了、砍了。任何敢和英國私自貿易的部落、酋長、村落,通通屠滅,一個不留。
整船整船的丁香、豆蔻,直接讓海里面扔。這樣一來,產量少了,價格自然就上去了,英國人倒是想繼續買,可惜班達島上的人都死光了,沒得買,如此荷蘭東印度公司自然就盈利了。
同樣是一船貨,一斤賣100銀幣,和一斤賣10銀幣,利潤肯定不同。船就那么多,市場就那么大,產量當然是越少越好。
香料這玩意兒,說白了就是一種樹,只要氣候合適,怎么可能沒產量?
所以英國人也不需要占領東南亞,一方面現在英荷還算是同盟,另一方面占領了統治成本也不低。
只需要讓荷蘭人內部亂起來,無法做到對東南亞的管控,英國東印度公司就能繞開荷蘭人私自交易,這就夠了。
瓦爾克尼爾心里已經猜了個差不多,但現在的當務之急不是去找英國人算賬,沒證據找了英國人也不會認。
有證據也沒用,荷蘭為了廢除英國鎖國的《航海條例》,和英國打了三仗了,戰場上得不到的,談判桌上也得不到。
關鍵的惡心之處,在于英國人可以這么惡心荷蘭,荷蘭卻沒辦法用類似的手段惡心英國。
因為能用的早就都用上了,走私販子一直在往北美的英國殖民地走私,被英國抓著就按海盜罪處以絞刑,可這也就是極限了,現在完全沒機會煽動英國的北美殖民地獨立,至少現在完全看不出當地有什么反意。
當務之急,是先撲滅這些起義的火焰。
不要燒起來,一旦燒起來,那些暫時臣服荷蘭的蘇丹國,也一定會借機反叛的。
此時巴達維亞的荷蘭官員也都到齊了,巴達維亞城市評議會的人立刻就像瓦爾克尼爾建議,既然是華人鬧事,一定要小心城里那些有居留證的華人里應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