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英國人嘴上這么說,但屁股坐在哪是有數的,打敗荷蘭來統治爪哇,不是來為爪哇人民和華人來服務的。
所以,一月份宣布試點勞役制度改革、六月份改革失敗。
公司直接給主持土改的總督去了信,告訴他公司的目的是盈利。而你廢除了封建勞役制、廢除了強制性勞役和義務,干活得花錢雇人,錢誰出?公司和荷蘭人血戰,是來這為爪哇人民服務來了?
這個改革,算是從“封建勞役”,改到了“免役法”。
問題是從宋的免役法、到明的張居正改革、再到大順這邊的完成了張居正改革,收稅雇人干活減輕徭役,這一切能夠推行下去的原因,在于朝廷不是一家公司。
朝廷沒有股東,不需要看利潤報表。
但東印度公司不行,一月份宣布改革、六月份就發現雇人干活還花錢,遠不如封建勞役制省錢,于是出了個補丁:“之前關于免除徭役之政策,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但凡政策,只要有“視具體情況而定”的補丁,那就等于沒有。
六月份出完補丁,十月份又宣布改革不包括萬隆和巴達維亞地區。
因為英國接了荷蘭的盤,真正能管到的地方,也就只有萬隆和巴達維亞。
剩下的地方還有大量的封建王公,他們也根本管不到,整個改革也就成了一個笑話。
隨后,英國人也延續了荷蘭的強迫種植制,只是“變了個模樣”。
由原來的村社種植,改為個人強迫種植,規定每個分到土地的農民的地租是240磅咖啡。
恢復了強迫勞役制,每個農民每年應該為公司勞作28天。
英國理藩院做了考察報告后,認為在爪哇的土地政策,應該是政府—農民,兩層結構,這樣利潤更大。
而不應該采取政府——地主——農民的三層結構,這種三層結構不利于公司的長久利益。
這就是典型的方向錯了、知識越多越反動。
因為這么搞,英國人的殖民統治確實比荷蘭的包稅人中間商高效。
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當年就利潤翻番,大量的爪哇特色農產品作為地租,成為公司的盈利報表。
公司不向爪哇人民負責,只向股東負責。
但現在,英國并未打第四次英荷戰爭,也并未真正統治爪哇。于是對于這么一份明確的綱領性文件,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和贊賞。
當然,這不是出于理想和信念,而是因為這么搞的話,這些農作物、熱帶經濟作物,就可以賣給倫敦東印度公司了。
荷蘭人敵對、大順那邊不缺,那么明顯可以知道如此改革之后生產力提升、此等生產關系調整很適應牛耕鐵器時代的生產力,多出的產品總得賣出去。
賣給誰?
周邊的買家,也就剩下個倫敦東印度公司了,這不就等于打破了荷蘭對東南亞商品的壟斷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