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則不同。
荷蘭的共同體構建本身,就在于荷蘭在百年前與眾不同的自由。
自由,本身就是荷蘭的共同體構建基礎。
所謂共同體構建,要么說清楚我們是誰;要么說清楚我們不是誰。
大順之前的歷代天朝,選的都是說清楚“我們是誰”。
但荷蘭,選擇的后者,說清楚我們不是誰。
靠我們不是誰,來反推出“我們”這個概念的存在。
并非是荷蘭的精英們沒嘗試過,構建一個說清楚我們是誰共同體。
而是這個概念,就是“羅馬時代的巴達維亞共和國”。
尼德蘭人民,都是羅馬時代的巴達維亞共和國的后代。
我們反抗西班牙人的統治,就是巴達維亞共和國的歷史重演。
巴達維亞共和國的人民,自由、道德、完美、就如同我們黃金時代的精神一樣。
我們都是巴達維亞人。都是巴達維亞子孫。
本來吧,這個是可以的。
以荷蘭那時候的國力,先有尼德蘭共和國,然后再有巴達維亞民族,完全可以實現。
但問題就在于這個國族神話,羅馬時代的巴達維亞,故事里是分散的城邦式的共和國,而不是有大權獨攬的執政官的。
所以,荷蘭的奧蘭治派,以非常嚴謹的史學功底、以非常細膩的考古水平,告訴全部荷蘭人:扯淡!歷史上根本就沒有一個巴達維亞共和國。
奧蘭治派反對的,是巴達維亞共和國里的后三個字。
但是把前面四個字也給扔了。
“我們是誰”的國族構建,沒有完成。這放在后世的華夏,相當于是有人告訴全部華人,炎黃根本不存在。
那還怎么構建“我們是誰”這個概念?
“我們是誰”構建不了了,那就只能靠“我們不是誰”來構建了。
所以,尼德蘭不是誰?
首先,尼德蘭肯定不是君主制,所以和那一堆君主制國家不同。
其次,雖然歐洲的共和國也不少,甚至還有希臘時代、羅馬時代的故事。
但是,尼德蘭不是神羅的那一堆自由市,這是傻子都能看出來的區別。
然后,尼德蘭也不是羅馬共和國。羅馬共和國是靠奴隸種地種出來的,而尼德蘭是靠做買賣做出來的。
再然后,尼德蘭也不是瑞士,或者威尼斯那種。
總而言之,我們不一樣!
我們尼德蘭,是獨一無二的。
你和我的國家,與外面那些國家不一樣,所以我和你是咱們,而不是他們。
在完成了“我們不是誰”的構建之后——如果只是這樣,那也不是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