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屬于官方的消費稅的行業,肯定和官府關系密切,一般人也沒機會干這個。大順吸取了前朝藩王的教訓,對鹽引問題管的還比較嚴,使得鹽商賺的也確實更多。
但賺得多,而且這種錢屬于是朝廷讓你賺的,這就必然導致鹽商需要經常性地“報效國家”。
自愿的、非自愿的、自覺不得不自愿的……總歸,每年百十萬兩銀子是得出的。
若是趕上了災年、修水利之類,出的更多。
這是沒得商量的事。
松江府的這些商人,相對兩淮鹽商來說,屬于暴發戶。是近些年忽然冒起來的。
之前當然也有對外貿易,但之前沒有形成這種壟斷式的規模。再加上奧斯坦德事件之后,包括荷蘭在內才大規模在岸上開辦商館、發展直航貿易。
也就二三十年的時間。
而剛開始興起,就被劉鈺用股份制的形式,來了場快速的大魚吃小魚,基本完成了對外貿易的“非行政授權的”、經過“充分自由競爭”的壟斷。
很多跟著劉鈺起家的商賈,現在身價百萬有余,可二十年前也就是個幾萬、十幾萬兩的身家。
他們崛起的太快、太突然,劉鈺又一直在朝中撮合,使得朝廷從一開始就嘗試轉變一下思路。
并沒有采取薅羊毛的方式,皇帝也允許讓劉鈺嘗試引導這些暴發戶們將用于拓邊。
正常來說,如果沒有劉鈺鼓搗這些年,基本上這些外貿商人,也最終會鹽商化。
或是成為朝廷的金庫,或者每年需要按時報效國家。
現在劉鈺把鹽商搬出來作為比較,又拿皇帝南巡問題說事,只是希望商人們的腦子清醒一點。
反正朝廷是要下南洋的。
朝廷沒錢,你們有錢。
你們要是不下南洋,朝廷非要下南洋,朝廷又缺錢,但是朝廷有槍。
劉鈺也是在嚇唬他們,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講,這種開拓本身就是違背了大順的歷史慣性和常識的。
面對西洋各國,采取坐地收錢的十三行模式,才是朝廷慣性下最可能采取的管理手段和控制手段。
劉鈺希望這些商人能夠明白,走到今天這一步來之不易,不想當整天被朝廷薅羊毛的鹽商,那就做點讓朝廷感覺你們還有用的事。
皇帝不喜歡錢,對錢沒有興趣。只是皇帝要干的許多事,需要錢來推動。這些商人要搞清楚,如果能用錢把皇帝想干的事干了,皇帝也未必非要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把錢收到內帑和府庫里,然后再花出去。
想保持這種盈利比鹽商有之過而無不及、但是朝廷并沒有像對待鹽商那樣對待松江府新興階層的狀態,就必須辦一些事。
開發南洋這件事,算是新興階層和皇帝之間的一種不可明說的君子協定:不勞陛下脫褲子放屁把錢收到內帑府庫再發下來辦事,我們會“自覺”地辦成陛下想辦的事,而且效率更高。
皇帝允許他們在其南巡的時候去南洋,就是皇帝的表態。
而松江府大營的兩萬野戰部隊駐軍、商人完全不能插手的威海衛天津衛艦隊,就是此協定的監督人。
當然,此君子協定的最終解釋權,歸皇帝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