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家家里有什么活,他需要去勞作。比如挖挖水渠、修修圍墻、修修壩埂子之類。
若有志氣,只說什么咱倆是租賃關系,你我是平等的,我憑啥要無償給你干活?那有志氣當然是好的,但可以選擇餓死。
地里產的那點東西根本不夠吃,不租地也根本活不下去。
張皮綆這樣的人,其實不怕大災,怕小災。
大災還好,朝廷會賑濟。自從大順得了天下之后,在賑災問題上出的錢,確實比前朝多了許多,畢竟大順知道有災不賑的后果。
真要是大災,有了賑濟,至少也還餓不死。甚至不算利息的話,欠的債還能比平時年頭少點。
怕就怕那種小災。
朝廷又不賑濟,完后地方官還得征發勞役去干活。征發勞役是要脫層皮的,這一點和黃河運河地區又不一樣。
黃運地區,理論上朝廷要貫徹一條鞭法,也就是“募役”,花錢雇人干一些水利工程。
其實朝廷給的,是一個月二兩銀子。但到了地方之后,也就剩下一人一兩二三錢。
而那里的土地兼并還沒到非常嚴重的地步,是以比如一家普通小農家庭,被攤派了這個活,正趕上農忙時候,知道去干活肯定賠死。
于是地方上也默許:點了你的徭役,你可以花錢雇人去干。一個月一兩二,你不愿意干,自由比你還窮的人愿意干,你自找人就是了。
但張皮綆在的這地方,還不是黃河、淮河這樣的大河區。而是一條不大不小的河。
朝廷是不可能走中央財政撥款搞這條河的水利工程的,說句不好聽的,就戶政府收那幾個錢,維護黃河和運河都不怎么夠,怎么可能撥錢修什么根本沒什么名氣的射陽河。
中央不撥款,地方官也得修啊。年年發水,這誰受得了?
地方官也不能拉出來金子,所以還得攤派。
攤派,不是國稅,是地方稅。地方稅、雜役,士紳是優待減免的,這叫“貴賤之別”。在前朝開國典籍中,這是作為貴賤之別的重要體現,是儒家意識形態的政治正確。像是雜役,讓士大夫去干泥腿子的活?去修河堤?這不是有辱斯文嗎?和泥腿子干一樣的活,面子上也過不去啊。
而且就算沒有明文減免,地方官增加攤派,士紳也完全有理由覺得這是亂收費,告一狀就得讓地方官吃不了兜著走。
士紳說的也沒錯,國稅我按時交齊了,也別說我偷稅漏稅,國家就規定了三十稅一,我該交的錢交了,憑啥說我是偷稅漏稅?地方攤派,我憑啥要交?你這攤派,有戶政府的文書嗎?有天佑殿的公文嗎?有皇帝的圣旨嗎?今兒交了一兩的攤派,明天再來十兩呢?
全國十億畝的土地,2000萬的畝稅國稅,一畝地就攤0.02兩白銀,折合大米3斤。
雖然地方有一定的截留,但也肯定不夠花,但一些事地方官又不能不干。徭役攤派下來,主要就攤派在張皮綆這樣的小老百姓頭上。
要攤派的事多了去了。
有官員來檢查,消費得攤派;運送糧食交國稅,糧食不能自己跑到太倉里,這需要攤派人手,得運過去;修河堤,這需要攤派;交稅熔鑄成銀錠,有損耗,那也得攤派;驛站有官員經過,理論上官員隨從和家屬都得自己花錢、驛站只負責官員個人,但理論上吳三桂還該為本民族的利益而奮斗呢,所以地方官真能讓人家自己花錢?
故而張皮綆的老婆不好看,他居然還能租到地、還能活這么大居然還沒死,可見他不但勤快,而且體格還很不錯。
但問題是這么勤快,依舊欠了一屁股債。
人販子說南洋千般好、萬般好,在張皮綆看來,就一句話最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