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利四:商賈各自競爭,恐人之不買己貨,固其鹽必潔白,以質取勝,百姓得利。
即,只要放開市場化經營,那么不但老百姓吃的鹽越來越便宜,而且在充分競爭之下,各個鹽販子的鹽必然不敢以次充好,肯定鹽的質量越來越高。
道理是這么個道理,官員的思路好像也沒錯。
但有兩個問題沒考慮到:
其一,怎么保證商人集團不用資本壟斷鹽票?靠朝廷干涉?那豈不是和改革的指導思路背道而馳?
朝廷怎么干涉?給足夠的權,那不是又退回到鹽官謀私的老路了嗎?不給足夠的權,靠什么管這些加起來幾千萬兩的大鹽商?
其二,遠離食鹽產區的地方,小商販是否有資本承擔這么遠的運輸、周轉呢?
而對大商人來說,為什么不在方便銷售的地方賣呢?為什么不主占優良市場呢?
誰會去主動為百姓著想,自己專門搶遠處運輸不便地方的鹽票?
好的銷售區,大家搶破頭。
不好的銷售區,無人問津。
搶破頭的地方,惡性競爭;無人問津的地方,私鹽泛濫。
當然,這可能只是一個說辭。
但這個說辭,卻可以作為理由,引出鹽商真正想要的東西。
這些大鹽商怕的是什么?
怕鹽票賣錢嗎?
他們又不缺錢。
他們怕的是“三五百斤就可以承辦買票”。
那么,什么叫“以科舉之名、行孝廉之事”呢?
就是提高入場標準。
理由,也非常簡單:
小商人經得起一年多的周轉時間嗎?
經得起運過去之后,私鹽競爭賣不出去帶來的破產嗎?
經不起。
一旦經不起,三五年之內,偏遠地區的鹽就沒人去賣了。
到時候,私鹽就會直接泛濫。
而朝廷,要的恰恰是為了官鹽打敗私鹽,才搞的這種市場化的改革,這不是南轅北轍嗎?
那么,朝廷是否需要一個大豪商,來承辦這些需要長期資金、資本投入的地方?
以保證遠離食鹽產區的地區的官鹽穩定?不至于今年有來的、多到賣不出;明年沒人來,百姓嘴里淡?
需要。
需要的話,利潤好的地方,比如淮北鹽區周邊,讓給小資本;最難的地方,給大資本?
這可能嗎?
既然改了票法,那我不干行不行?來去自由嘛。我干嘛不搶最好的銷售區,去辦哪些麻煩地區?
那么,有沒有解決辦法?
自然有。
吳敬梓給鄭玉緒出的辦法,一共分六步。
第一步:要明確,直接明著對抗鹽政改革,就算今天風頭過去了,明天又會提。
所以,一定不能明著反對,要絕對支持鹽政改革。
第二步:支持之后,借由鹽商控制的儒生,發動輿論,力陳那種小資本入場的危害,尤其是直指“影響朝廷官鹽在湖北等地的銷售,反而可能會使私鹽更加泛濫”。
直接詢問那些支持鹽政改革的人,是否想到了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又準備怎么改?
把各種極端可能都提出來,就問他們萬一出了這些問題,怎么解決?
敢不敢如當年傳教士和欽天監那樣,賭頭,立字據,保證不會出類似的事?出了的話,自刎謝罪?
第三步:提出解決方法。
小商人資本不足,沒有能力完成偏遠地區的轉運。
那么,這就需要資本充足的大商人,來承擔湖北、皖西、江西等地的運鹽賣鹽工作。
同時,小船容易攜私,而大船卻并不容易攜私,因為一旦被查,成本太大。
而小商人肯定往容易賺錢且容易周轉的地方使勁,卻把不容易周轉的地方空出來,這也不合理。
最好的辦法,是讓那些往偏遠地區運鹽的商人,得到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