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
此戰大宋必勝,你為何還要去沖殺?
傻子也不會這么干!
一千余騎兵已然整裝待發,交趾人發現了宋軍準備全軍掩殺的企圖,正在拼命的沖擊。
如果沖擊不動宋軍的陣列,稍后騎兵的突擊將會讓他們后悔終生。
此次伏擊宋軍,是經過了李日尊的首肯,并報以很大的希望。
若是成功,就順勢掩殺過去,奪取宋人的廣南西路。
那樣的話,交趾的國土就驟然擴大一倍,而且廣南西路有多少宋人的寶貝?
到時候工匠有了,能為交趾打造出宋人的兵器。
女人有了……
想想宋人的女人……
交趾的黑矮瘦,宋人的女人放在那邊就是絕色。
所以他們的動力十足。
但現在這個野蠻的動力卻遭遇了礁石。
士氣高漲的宋軍牢牢的守住了陣列,并開始發動反擊。
“必須要反擊他們!”
沈安解釋道:“交趾人野心勃勃,是的,某一直是這么認為的,現在這些伏兵就驗證了某的說法。大宋需要用一場拉枯摧朽般的大勝來震懾交趾人,隨后方能全力專注北方……”
曾公亮不解的道:“可現在……無需你上陣,你……你傻了嗎?”
你傻了嗎?
曾公亮代替那些文官問出了這個問題。
他們一直不理解擁有著大好前途的沈安為何要和武人廝混在一起,更不理解他不惜命的沖殺。
咱們是文官啊!
運籌帷幄好不舒爽,誰特么去沖殺啊!
傻子才去!
“你為了什么?”
你特么的瘋了嗎?
安安穩穩的坐著等升官不好嗎?
沈安笑了笑,伸手摸了一把肩上的傷口,只覺得一股子熱血在奔涌著。
他指著那些在高呼酣戰的宋軍將士,振眉道:“看看那些將士,他們在為了大宋而流血,可我們卻在罵著他們……”
他沒去管曾公亮和文官們那漸漸難看的臉色,漸漸提高了聲音,“賊配軍!那些在為了大宋和我們而流血的兄弟們被人罵為賊配軍!為什么?”
周圍的將士都低下了頭,那些緊握著刀槍的手上青筋直冒。
嗆啷!
沈安拔出黑色的魔王,說道:“因為文人從未去直面過大宋的敵人,他們不敢,他們從不敢拔刀,不,他們都不敢佩刀!”
“大宋武力不彰,可遼人和西夏人在虎視眈眈,沈某不斷的沖殺,只是想告訴你等……大宋處處危機,文人應當殺敵,你們握筆的手也該能拿刀,然后去殺戮,去和大宋的敵人廝殺,僅此而已。”
沈安看著前方,喝道:“讓他們閃開!”
“避開!”
有人在大喊著,于是陣列中間裂開了一個通道。
沈安長刀前指,喊道:“誰是大丈夫?誰敢跟隨著沈某去殺敵?卵子呢?男人的卵子呢?”
轟!
所有人的臉都紅了。
絕大多數人是振奮,是熱血奔涌的臉紅。
極少數的幾個文官是羞怒的紅……
沈安的目光掃過那些文官,眼中有些輕蔑之色。
他策轉馬頭,率先沖進了通道。
身后是那些漲紅的臉,以及手足無措的尷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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