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景天在聽到盜墓二字的時候,眼睛都亮了:“咱們寨子里還有盜墓的高手?”
一旁的中年大叔笑道:“不說別人了,寨主就是行業里的老手了,怎么?你有興趣?”
對比剛剛,重新認識到余景天的眾人,態度明顯好了很多。
余景天毫不掩飾自己的興趣:“我想跟著你們去,行嗎?”
“當然可以,有興趣就來唄,不過先說好啊,這事兒要是心里面犯忌諱的話,最好不要參與,”
余景天冷哼一聲,“我孤家寡人一個,有啥可忌諱的?我命硬的很,饑荒年都沒餓死我,又因為搶劫數十次的死里逃生,能跟死人打交道最好,畢竟,比起死人,活人才是最可怕的。”
“誒唷,小小年紀怎么有這么深的感悟啊,既然如此,那你下午就跟著我走,這次我領隊。”
余景天立即向大叔請教起來,林森看了眼明顯興致缺缺的申晴:“你么興趣?”
申晴翻了個白眼兒給他,“又不是去考古,有啥可看的?沒興趣。”
“那感情好啊,跟我去府城,我帶你長長見識,順便去賭坊酒樓里轉轉。”
申晴想著,閑來無事,轉轉也行,就點頭應下了,然而余景天分出的耳朵卻聽到了兩個人的商議,轉頭就對申晴呵斥。
“他去喝花酒呢,你跟著去干啥?還不如和我一起去呢,或者,你留下來在莊子里轉轉也行啊,去什么酒樓賭坊?”
申晴被余景天突然高出來的分貝嚇了一跳,轉念一想就明白這貨在急什么了,當即有些好笑。
“他林森喝花酒關我什么事兒?我是去玩兒的,又不是去泡妞的,當我小我可不傻。行了啊,你忙你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還有,以我的本事,誰能近的了我的身?”
這話申晴沒有偷偷說,而是當著大家的面說的,但是應該只有林森和余景天能聽得出來她話里面的弦外之音。
“那也不行,不能去。”
余景天雖然只比申晴大月份,但是個頭卻是比她高半個肩膀不止,他一站起來,竟然還給她帶來了幾分壓迫感。
余景天長相不差,端的是地正方圓,臉型也屬那種棱角分明的八邊形,每個角度都恰到好處的合適,如果用現代顏值來形容的話,屬于那種非常適合演古裝劇的帥氣臉龐。
而非有一種顏值,可能現代裝看起來還不錯,但是一到古裝就現原形的帥氣。
余景天和林森的顏,都屬于古代帥哥的標準。
林森的帥勝在了氣質和底蘊。
而余景天的帥,則勝在了外在。
單論顏值的話,林森的顏比不上余景天的貌,但林森不經意間流露出來的氣質,卻完勝稚氣未脫的余景天。
在古代,男子二十歲會行加冠禮,表示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