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按照副本進行的,有主線,卻又不互相影響,留下個懸念,反而利于后續的展開。
這本書也很有意思,一開始,是書寫了個耗子精的小故事,引出了主角的身份,在寫作手法上,更是大膽地用了第一人稱,這可謂是膽大騎龍騎虎。
網文發展了這么多年,讀者的喜好不斷地變化,但有一點一直在延續,就是多數人不喜歡“我”字的描述寫作方式,覺得看起來怪怪的。
當年秦小寶看到這本書,驚為天人,一度懷疑作者就是自己筆下土夫子,摸金校尉,只是金盆洗手不干了,甚至有書友找出了巨大無比的蜈蚣,摸金符,洛陽鏟等圖片,引發無數網友圍觀。
選《鬼吹燈》,除了寫作方便之外,就要說到商業價值了。
秦小寶的計劃是,文體兩開花,德智體全面發展。
準備給所有人一個驚嚇。
一切的以一切都是為了日后做準備,做鋪墊,等到王者歸來那一刻,我要讓這天遮不住我的眼...
串臺了!
換了個鍵盤,他打字速度又加快了不少,要是愿意,在家里坐上一天,十萬字輕輕松松。
所以當李華收到所謂開頭之后,真的嚇了一跳。
其他作者的開頭,都是六千到一萬字,最多在附上幾百字的大綱,你倒好,直接來了十萬字,要按照你說的,這本書在百萬字左右,那還真不影響,因為十天就搞定了啊。
只是,十天時間寫出來的書,能看么?
引子:
盜墓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秀華,不能那樣壓制,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盜墓是一門技術,一門進行破壞的技術...
短短幾百字的引子,就讓李華不禁坐直了身子。
一開始,看到書名的時候,他以為是個恐怖的故事,沒想到卻是和盜墓有關。
接下來的兩小時,他動的只有眼珠和手指,這特么太有意思了吧。
開頭祖父的小故事,有點像是聊齋的感覺,可是用白話文寫出來,又有不同的感覺,甚至,覺得那只大老鼠很是可愛,只可惜被干掉了。
到了主角這兒,畫風一轉,就到了部隊里,還把要塞和古墓結合在了一起,霸王蠑螈,尸香魔芋,十萬古墓群...
一切的一切,都很新鮮,看的讓人神往。
“臥槽,服氣了,大大,要不你加個班,把后頭的寫出來,太好看了,和《仙之逆》完全是兩種風格,欲罷不能啊。”李華趕緊點開QQ。
“哈哈哈,行,其實這個故事已經構思許久,斷斷續續也在寫著。”小寶不等他問,先找了個借口:“屬于大綱早就規劃好,只需要把內容串聯起來,所以寫的比較快。”
李華這個時候已經不在乎這些,你牛叉,你說什么就是什么。
“這樣吧,我找找總編,把你的想法和他說說,看看能不能特事特辦!”
“行,那就麻煩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