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的運行速度比程昱想象當中的好了許多,頓時令程昱嘴角微微上翹。
點上了一只香煙,程昱深深的吸了一口,眼睛半瞇著將肺里的香煙全部吐了出去。
順手點開了桌面上的word文檔。
拿出手提袋的手稿放置在電腦桌上面,雙手手指微微活動了一下,輕輕的將十只手指放在了鍵盤上。
熟悉的感覺傳來,程昱心中一片激動。
安靜的角落,關掉了角落內昏暗的燈光,只余下電腦屏幕上面那微弱的亮光,程昱半瞇著眼睛,嘴角叼著一根香煙,在香煙的煙霧當中,隨意的敲擊著。
這是程昱最為享受的時刻,也是他靈感創造最強的狀態!
前世程昱便是如此,在碼字進入狀態的時候,經常就會無視掉周邊的一切,包括時間。
通常都是在不知不覺中碼完了一個章節,才慢慢停了下來,注意到其他事情。
那種專注的狀態,若是沒有人經歷過,是無法體會到其中的樂趣與美妙的。
網吧里的氣憤甚至連程昱寢室的環境都有所不如,程昱不喜歡吵鬧的環境,便打開千千靜聽,搜到了他經常在碼字的時候聽得“寂靜之聲”群星彈的純鋼琴版本。
不得不承認,群星是一個龐大又神秘的團體,程昱在碼字的時間內,聽著“寂靜之聲”狀態簡直可以算是爆炸。
借著電腦散發的光線,程昱對著早早寫好的手稿,逐字逐句的一點點輸入到word文檔里。
時間慢慢的流失,面前的煙灰缸里面已經熄滅的煙頭也越來越多。
一支....
兩支....
四支....
時間同時也在慢慢的流逝,忽然感覺肚子一陣鳴叫,而且聲音還蠻大,瞬間就將程昱的給驚醒了過來。
看了看電腦右下角的時間,居然已經來到了晚上十一左右。
程昱是下午八點來的網吧,證明他已經連續碼了三個小時的。
揉了揉酸痛的手指,看了看電腦上word上面顯示的總字數。
18124字。
程昱滿意的點點頭,三個小時不停點的打字,將近兩萬字就是他的成果。
經常打字的人其實都知道,若是速度稍微快點,打字的速度永遠是比手寫要快的。
但是在此時,2003年,電腦與網絡還沒有像后世一樣普及到大街小巷,一大部分人就連一個QQ號都沒有,打字更是慢的要死。
很多人都是照著電腦鍵盤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尋找著按下,程昱卻能雙眼只看電腦屏幕,雙手放在鍵盤上,隨心所欲地敲擊每一個需要敲擊的字母,打字的速度快得讓人驚顫。
這在后世不算什么,但是在目前,可以說算的上是讓人仰望的速度。
程昱打開了網易郵箱,將已經保存了的存了進去,以免丟失。
2003年,還沒有U盤,外面流行的儲存設備,一般都是光盤與軟盤,程昱暫時沒有多余的錢,也懶得去買這樣的東西,便直接注冊了一個網易郵箱,將自己寫好的東西全部存了進去。
寫好的稿件存在電子郵箱里,隨便在哪臺電腦上,只要能連上網絡,都能提取出來,方便,又沒什么丟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