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跟當初皇馬簽下貝克漢姆時的免稅條款是一樣的。
這也讓蘇東再次感受到了拜仁三巨頭的老奸巨猾,單就這一條,一年起碼省掉了近兩千萬的稅收,簡直不要太爽。
其他方面,出場費、進球獎金等等,都沒有多少分歧。
拜仁在這方面顯得很專業,他們有自己的一套運行多年,又比較合理的薪水結構。
門德斯對此的意見也不大。
真正比較有分歧的是簽字費跟合同年限。
這看起來是兩項,但實際上是一回事。
拜仁慕尼黑的意思是,他們愿意給出高額的簽字費,但合同年限必須得高,例如簽個五年。
蘇東才二十二歲,五年后也才二十七歲,到時候依舊可以賣個很高的價錢,不管現在給多少簽字費,日后都能從轉會費上撈回來。
不得不說,這筆生意設想得很妙。
但門德斯否決了拜仁的條款,不想簽下過長的合同,這也是蘇東的意思。
好不容易擺脫了長期合同的束縛,蘇東現在還去簽長約,這不腦子有病嗎?
再說了,他哪里知道拜仁慕尼黑能達到什么樣的程度?
一旦長約簽了,拜仁卻沒有如預期那樣發展,那蘇東豈不是要困死在拜仁?
所以,門德斯的意思是采用彈性合同,蘇東可以一下子簽三年或四年,但每年都要規定一系列硬性指標,達到了自動延長一年,沒達到,雙方再協商。
作為讓步,蘇東的簽字費可以每年付一次。
拜仁慕尼黑還是第一次跟人簽這樣的合同,所以比較謹慎。
門德斯提出的是,每年三千萬歐元的簽字費,合同簽三年,最多再給一年優先權。
這是王初晴和隊內的律師團隊研究了很久之后,制定出來的合同,既能最大限度保障蘇東的權益,同時又能照顧到拜仁慕尼黑的利益。
“說實話,三千萬歐元的簽字費,加上兩千萬歐元的年薪,他們等于是每年花五千萬歐元,得到蘇東的使用權,貴是貴了點,但還是挺劃算的。”
更重要的是,拜仁慕尼黑不需要一下子拿出太多的資金就可以簽下蘇東,剩下的錢也可以拿來投入轉會運作。
蘇東這邊則是可以通過合同來保障自己的利益,甚至對拜仁管理層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
除了足球層面外,雙方還有一個彼此都非常感興趣的地方,那就是商業開發。
拜仁慕尼黑已經明確表態,將在亞洲和北美地區成立分公司,專門用于開發這兩大市場。
一旦蘇東簽入拜仁,他們將以蘇東作為旗幟,全力開拓北美和亞洲市場,這不管是對拜仁,還是對蘇東,都將是有著巨大好處的事情。
事實上,在巴薩效力期間,他們在商業開發上的糟糕,已經嚴重阻礙了蘇東在北美和亞洲兩大市場的發展,而拜仁有這樣的實力,幫助蘇東在商業上實現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