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原告代理律師又開始展示大眾點評一方評估的各類名譽、經濟損失。
并提出了退還競業禁止補償金,索賠同等金額違約金,賠償其他各類經濟、名譽損失,共計800萬元人民幣的主張!
跟大眾點評一方一樣,多多點評一方的辯護律師也是紅杉重金請來的知名大狀。
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多多點評一方無法提供有關于脅迫的證據,自然很難推翻競業禁止協議,這名大狀雖然很努力辯護,但也只能一點點敗下陣來。
隨著木錘子敲響,法官開始宣判:原告大眾點評獲勝,判定被告多多點評退還補償金、賠償大眾點評違約金及各類經濟損失,共計800萬元人民幣。
這八百萬,是法院評估了大眾點評的具體經濟損失,以及孔偉等人在大眾點評獲得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得出來的數據,非常有依據。
大眾點評方面非常雞賊,支付的50萬美元,名曰股權回購款,其實大部分都是競業限制補償金。
使得整件事從程序上來說,那是沒有任何一點問題的。
因為按照正規程序,約定兩年的競業禁止時間,在這兩年內,原公司就得發放24個月的薪水,即競業禁止補償金,并且每月補償金最低不低于在職期間月平均工資的30%,最高則沒有上限!
不然這就不公平了,人家兩年不工作,又拿什么養活自己。
付績勛是做投資的老手,也不會在這上面犯低級錯誤。
把競業限制補償金定得很高,同樣的,違約金設置也不低,跟競業限制補償金同等數額。
因為在原則上,違約金不能超過月工資的10-20倍!
但付績勛又給騷操作了一把,直接給其他4名創始人發了380萬元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折合每人月薪近4萬元。
這比四人在大眾點評上班時的工資還要高,同樣的,索賠的時候,主張賠償380萬元,顯得非常合理!
法院最終也采納、支持了這項索賠主張!
如果違約金定得太夸張,幾千萬元,幾個億那種,即使官司打贏了,法院也不會支持。
退還380萬元競業禁止補償金,賠償同等金額違約金,即380萬元,再加上其他各類經濟損失,共計800萬元整。
付績勛已經算過了,紅杉那筆100萬美元的天使投資剛好夠填坑,非常的完美!
這件事上,唯一可以詬病的,就是股權回購價格了。
是按照大眾點評獲得融資前的估值回購的,一百萬人民幣估值,回購了20%股份,僅僅花了20萬元人民幣。
這也是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掌握在老板手上,就看老板心黑不黑。
員工離職觸發股權、期權回購協議,黑心老板可以啟動“埋伏協議”,按照上一輪融資時的估值回購,也可以按照每股固定死了的價格回購,但股數這東西可以操作的空間太大。
但即使是20萬元回購股份,也是有協議做支撐的,整件事在程序上面也挑不出錯來。
孔偉幾人當時簽署協議的時候,根本沒有想那么多,想著加起來有50萬美元,而且是一次性付清的,總體金額達到就行了,管它用的什么名頭。
后來,張帆慫恿幾人再次抄襲創業,幾人也沒料到這里還有一個“暗手”等著他們。
此刻宣判了,孔偉及聽眾席的幾名聯合創始人,才知道這里給自己等人設了一個大大的坑。
張帆臉色一片鐵青,因為他原本也以為50萬美元都是股權回購款。
直到雙方要打官司,他才慢慢了解清楚,競業禁止補償金、違約金如此之高。
加起來一共賠800萬元,差不多把多多點評整家公司都給賠出去了。
庭審結束,記者、聽眾陸陸續續退場。
張帆坐在原座,等到孔偉從庭審桌走下來,他才和其他幾名多多點評的聯合創始人一起站起身。
另外一邊,夏景行、付績勛也都起身,笑著迎接打了勝仗的張濤,還出言感謝了辯護律師一番。
看著那邊的喜氣洋洋,自己這邊的如喪考妣,張帆心里一陣火大,瞪了夏景行一眼,冷冷道:“先別得意得太早了,我們還會上訴的。即使打贏了又怎么樣,800萬很多嗎?”
說點狠話,張帆心里頓時好受多了,帶著一幫人趾高氣昂的走了,好像他們才是獲勝的一方。
夏景行與付績勛對視一眼,皆搖頭失笑,他們在意的是那區區800萬的賠償嗎?
明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