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金手指給出的提示,馮雪呆呆的站了半晌,他的大腦一片空白,耳邊的嘈雜仿佛變成了毫無意義的白噪音,眼前的景象也漸漸模糊,遠去。
他的思維能力就好像是潑在烙鐵上的液氮一般瞬間蒸發,甚至還帶著爆炸的轟鳴,將他震得眼冒金星。
在好懸回過勁來之后,他深深的吸了口氣,然后,什么都沒有做。
是的,什么都沒做。
沒有試圖召集村民組建防御,也沒有號令大家收拾細軟,更沒有自行跑路的打算,因為他很清楚,這一切都沒有意義。
巫族是什么?
放在馮雪前世,你問一個不明所以的人,他可能會在用搜索引擎查閱后,告訴你一個類似于馬來族的答案,但作為一名從業者,馮雪理所當然的明白當前這種環境下,巫族代表了什么樣的存在。
盤古直系,即為巫族。
這是一個洪荒流小說生造出的種族,可以肯定地說,配合洪荒年代、女媧造人、不周山傾等背景來看,出現一個名為巫族的族群,那必然標志著這個世界處于某個洪荒背景的世界。
而以洪荒背景為大前提來看,自己這三千普通人,恐怕還不夠一個小巫揍的。
而且人家就是來找你這個部落的,來了以后發現你部落搬遷了,那肯定會追上。
打又打不過,跑又跑不了,至于說一個人跑路……
作為社會性動物,馮雪不確定脫離了集體之后,自己能在這片巫妖大戰時代的土地上活多久。
思前想后,也就只有等在原地,等著巫族過來一條路可以走。
畢竟按照以往看過的洪荒小說,妖族將人族當做食物,而巫族卻因為外表相似,只是將人族當做附庸,甚至會有通婚的情況,再加上金手指是在福緣判定成功的前提下給出巫族先到的提示。換言之,巫族先到,對于人族——至少對于自己來說是幸運的事情。
自我安慰了一番之后,馮雪預估了一下時間,洪荒人族有著很精準的生物鐘,哪怕不用日晷,他也可以輕松判斷出時間,四個時辰,八個小時,這樣的時間想要逃跑顯然是遠遠不夠的,但是要是拿來做點別的,卻也不是不行……
思索了一陣,馮雪終于做出了決定,大聲道:
“膳!”
“首領,你找我?”名為膳的男子快步跑了過來,別的不說,洪荒人族聽力還是不錯的,就這么個小村子,馮雪大聲喊一嗓子,基本上都能把人叫來。
“把卷里的牲口每樣拎幾只出來,然后準備好料理用的香料!”
“首領,這是要開宴會嗎?”膳的臉上露出了驚喜的神色,馮雪卻是在他腦門上敲了一下道:
“不是,地主要來了,我們得招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