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人的事,自然要交由警方自己來處理。
日本《迷惑防止條例》第8條規定,“癡漢行為”初犯要被處以半年監禁或50萬日元罰金。
根據日本刑法第176條關于“強制猥褻罪”的規定,實施強制猥褻行為者,將被處以半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雖然癡漢有與被害者和解的可能性。但在一般情況下,大多數受害者并不會因為金錢或其他因素就與癡漢和解,因此違法者一般都將面臨法律的制裁和身敗名裂的后果。
那如果是遇見風衣男呢?也就是,俗稱的暴露狂——
“昨天我出去打醬油的時候......為了早點回去,就走了小巷子。當時有一個穿著風衣的大叔叔,突然出現,站在了我面前。我還沒來及反應時,那個大叔叔就突然把衣服敞開了,里面光光的,什么也沒穿,好變態啊!”
步美的面前擺放著一塊蛋糕,但她看上去似乎沒什么胃口的樣子。
“那你還記得,他長什么樣子嗎?或者當時穿的風衣的顏色、款式什么的?”
步美想了想,搖搖頭,然后說道:“當時天太黑,我沒有注意。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個顏色。感覺比棕色淺一點點,又有點感覺比黃色深一點點......”
“抱歉,我來晚了。”
說著,一個穿著卡其色風衣的男人,推門走了進來。
“就跟他穿的衣服顏色一樣!”
步美突然指向了對方,不自覺地提高了音量。
幸好時候尚早,并沒有其他客人在場。
安室透無辜地眨了眨眼睛,不清楚發生了什么。
“風衣......男?”
“好像衣服樣子也一模一樣耶......”
安室透一臉懵逼:你們到底在說什么?
“不過,”步美露出了燦爛的笑容,“我相信安室哥哥,一定不會是他的,對吧?”
安室透變得迷茫,特別的迷茫。
在經過榎本梓的一番解釋后,安室透終于明白了事情的起因和經過。
榎本梓思索著:“說起來,之前似乎也聽到過這樣的消息......大概是一周前吧。”
“《刑法典》第174條公然猥褻罪‘處六月以下懲役或三十萬日元以下罰金’。這類人不是抓不了,只是很難抓,即便是抓住了,頂多也就是罰罰款。”
“難道,就這樣不管嗎?既然事情不止一次發生了,那我們就要盡快找到那個人,然后阻止他再繼續下去啊!”
看著步美情緒略顯激動的樣子,青海川棠不由得笑了一下。
“這種事情,不是會有警方來處理嗎?難道,你是想憑借自己的努力,或是你們少年偵探團的幾個孩子,去找到他嗎?一般來說,犯罪是會升級的。就好像有的暴露狂,最后會成為殺人犯一樣。”
“在想著做英雄之前,先管好自己吧。”
說完之后,青海川棠將杯中的咖啡一飲而盡,然后結賬離開。
“奇怪,小棠姐姐為什么會說出這樣的話啊。我以為,她會是一個很熱心的人呢。”
步美小聲地嘟囔著,這似乎與她自己所想象的“青海川棠”,形象有些出入。
“或許,這也是她對你的一種保護。”
畢竟誰也不敢保證,下一秒危險是否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大人尚且有一定的自保能力,而孩子比較懵懂,與大人相差較為懸殊。當危險來臨的時候,只怕是逃也不一定能逃脫。
報案的電話像潮水一般涌來,即便是加強了巡邏力度,這樣的案件還是層出不窮。小巷錯綜復雜,也沒有安設監控,才讓其有了可趁之機。
最嚴重,要數一次夜晚。若非有值班巡警路過,只怕那名女性就會慘遭毒手。
警視長下了死命令,要求五日內務必將其捉拿歸案,以免造成更大的影響和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