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二五仔害得我們那么慘,最好往重的判。”
“也有公司聯系我,讓我提供數據,還好我沒有被這點蠅頭小利給收買。”
……
清理完這些內奸,洛修終于可以放手反攻,安排人手去挖友商的人。
上次的事件讓這群友商掉了半血,這次必須把剩余的半血給他清空了。
而且由于上次的事件給了所有人一個錯誤的認識,以為挖人這種路徑行不通。
因此各平臺對于自家的當紅主播都沒有進行嚴格保護,認為他們離開平臺后,將會變得一文不值,給到他們的待遇也很差。
這些當紅主播看著自家平臺前段時間高價挖人,挖回來的都是些廢物,而自己現在給平臺作了那么大貢獻,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待遇,內心本來就很不滿。
林軼便是斗雞平臺不久前培養起來的一個當紅主播。
他之前看著平臺用高價從斗虎挖來不少人,感覺這個老板豪氣大方,自己沒有跟錯平臺。
林軼也是有本事的人,很快從眾多新人主播當中脫穎而出,并且得到了平臺大力培養。
斗雞為了進一步提升他的人氣,同樣花了重金對他進行全方位的包裝和宣傳,幫助他成為斗雞的新一哥。
這時斗雞平臺將一紙合同送到林軼面前。
合同條約極其不平等,不僅要求簽下終身長約,主播的所有產出,包括主播的名字都歸平臺所有,而且主播本身沒有權利任何保障,平臺可以根據主播表現,隨時提出中止合同。
“合同里面好像沒有簽字費,是不是漏了?”林軼小心翼翼地提問。
“我們平臺現在已經取消了簽字費制度,一切按主播的真實收入進行分成。”
“我記得你們當初給那個林致軒1500萬的簽字費,他一個外來的都能拿到那么多錢,我哪里不如他了?”
林軼很不理解地問。
“你和他不一樣,他是直接挖過來的成品,而公司為了包裝和宣傳你,已經花了很多錢。”
“那我再想想吧!”
林軼把合同留了下來,沒有急于簽字。
不患寡而患不均。他看到以前的主播能夠拿那么多的錢,自然不甘心自己只拿這么一點。
然而他向其他平臺的主播打聽,發現每家都一樣,頓時讓他很絕望。
就在這時,斗虎的人找到他,表示愿意以三百萬的價錢簽下他。
“這個價格有點低了吧?以前的主播都是千萬起步。”宋軼試圖講一下價。
“以前之所以那么高,是各家惡性競爭的結果,而且中間還存在很多回扣,主播真正到手的也不多,現在泡沫破滅,各家都不太愿意高價簽約,我們愿意出300萬,絕對是一個很不錯的價格了。”
“行,我跟你們簽約了。”林軼沒有過多考慮,便在合同上簽了字。
“這段時間你繼續留在斗雞直播,并且對簽約的事情嚴格保密,等我們統一號令。”
“好的,我也需要一點時間讓粉絲們跟我走。”
……
短短的兩個星期內,斗虎平臺的工作人員四處出擊,將各家的人都挖了一遍。
這時各平臺才隱隱感覺有點不對,但一切都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