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凌晨。
李越今天沒有練武,他背著包袱,戴著斗笠,手里拿刀,往城外走去。
他一開始在這座安溪郡城停留的原因是為得到丁建一所修煉的內功。
現在他不但得到了靈鶴功,而且拳腳兵器都各有一門傍身的武功,該離開了。
城中有一些武館他尚沒去過。
去了也就無非再多會一些其他拳腳兵器上的武功。
對實力增長有幫助,但不大。
剩下那些武館館主沒有幾個聽說身懷內力,另外一旦造成內力沖突也是一個問題。
當然,最主要是因為時間緊急,容不得他再多作停留。
從他殺死楊易那天,接近十天左后時間過去,這段時間差不多已足夠朝廷派人調查出事情始末,向天下通緝他。
李越最近兩天也一直心神不寧,他感覺關于自己的通緝或許就快到了。
“最好趕在通緝到來之前離開,否則到時再離開就困難了。”
往城外走去時,路過郡府門口的告示欄。
郡府門口側處,一面告示欄,上面貼著官府的告示,以及一張張朝廷的通緝令。
官府多半告示都和民生息息相關。
周圍擁擁擠擠十幾個人,在圍著看。
隨來到安溪郡城時間長了,李越最近幾日他每天凌晨都要來一次,看看關于他的通緝到了沒有,以作應變。
這個時間,恰好捕快換貼告示和通緝的時候。
兩個捕快睡眼惺忪的帶著一卷通緝走出郡府,打著哈欠來到告示欄前,隨手將其中幾張通緝撕下。
這些通緝上面的人已經伏法,沒有必要在貼著。
今日官府沒有新的告示,兩人一個抹漿糊,一個貼通緝。
當貼了兩三張后,來到新的一張。
站在人群之后的李越,看到通緝上的畫像,瞳孔一縮,又快速掃了兩眼后,沒有再多看,立刻悄悄轉身往小巷里走去。
“朝廷對我的通緝到了!”
剛才李越看的那張通緝上的畫像,和他有七八分的相似,往下掃了兩眼,又依稀看到了李家村和殺官的字樣。
“不會有錯,那就是我的通緝令。”
李越眉頭緊皺,背著包袱,手中拿刀,腳步匆匆,快速穿行在小巷之中。
張貼通緝,一般會有兩個地方。
一是郡府門口的告示欄,讓住在城中的百姓看,如有發現好立即上報。
二是城門口的城墻上,供兵卒時刻察看搜查來往路人,另外也是讓進出城的百姓看。
一雙雙眼睛都盯著,使被通緝的人無所遁藏。
“兩個捕快在郡府前的告示欄上貼完,就會拿著另一份順著城中心的街道往城門口而去。
我必須趕在他們到達城門前出城,否則再想出去就難了。”
李越急忙穿行街巷,往城門口而去。
以防萬一,他之前有刻意認過城中的路,今日正好用上了。
城門處,稀稀疏疏的人流進進出出。
兩旁兵卒把守,披甲執槍,目光在來來往往的路人臉上頻頻掃過。
李越摘下斗笠裝作若無其事的模樣,走出街巷。
斗笠雖有隱藏面容之效,但戴著斗笠出城會更引人注意。
李越走出街巷后,首先裝作不經意往郡府方向看了一眼。
人來人往的空隙間,沒有見到兩個捕快的身影。
李越練武之人,腳力比一般人要快。
即使多繞了些路,也好在提前一步到達。
李越心中一松,收回目光,往城門走去。
靠近城門時,看守城門的幾個兵卒銳利的目光向他掃來。
盡管知道通緝令還沒到,但換做別人在這等注視下,說不定也會做賊心虛會自露馬腳。
李越則始終神色如常,沒有露出任何異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