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眾文化時代,一方面越來越少有全民明星;另一方面粉絲人氣型偶像轉化為大眾賣點的速度又在不斷加快。精準的目標用戶、粉絲效應顯得尤為重要,而這都依賴對各路數據的分析。
但如果單論互聯網上的數據人氣,我們又會發現這世界如此顛覆。你甚至想不起最有網絡熱度的明星的臉長什么樣?
隨著今年幾部主打大IP+小鮮肉的影視作品折戟,再次引發業界思考,到底什么才能代表真實人氣”?
哪個才是頂級小鮮肉和流量小花?
還記得15年前后是水軍業務最旺、最賺錢的時候。回想當年的網絡生態,隔三差五就冒出奇葩網紅和網絡段子;水軍充斥之下,常有霸屏爆吧這樣豪氣沖天的話語出現。
各種兼職水軍動不動就自立門戶,別說明星,不少普通網民也花錢給自己買粉絲,給公眾號刷點擊量。
聯網需要他們,其中的邏輯,一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時代已經過去,海量信息中如何宣傳好自己,要靠他們。
二是他們制造了絕大多數的內容,尤其在娛樂圈和段子界,有人干脆說沒有水軍的互聯網會淡得象白開水。
大數據時代人氣這樣虛無縹緲的東西,可以具化為微博的轉贊評、百度的搜索指數、各大視頻網站的作品點擊量。不論是商家還是片方,都越來越看重這些數據的價值。
但這些數據硬指標都難免受到官方水軍、數據污染、雞血粉絲等的影響。網絡上的數據水花,又有多少能轉換成實際的經濟效益,也令人心存疑惑。
而影視行業的生態就這樣被污染,優秀的作品不一定點擊強勁,演技好的藝人不一定有傲人數據,觀眾有限的注意力都被水軍吸走了。
有時找到顏值演技都符合的演員,但拿給平臺看,人家嫌棄演員的人氣數據不好,要求換流量明星。而為了支付流量明星的片酬,經常要提高一倍費用。
為了確保完全,制作方、購劇平臺、廣告主以人氣明星為第一考量倒也無可厚非。但從另一個方面看沉迷數據是否也反映出從業者對藝術的不自信,對質量的不負責?
娛樂圈的大數據迷戀,是從互聯網挺進娛樂圈發端。互聯網公司作為影視新兵,想用自己熟悉的方法解決不熟悉的領域,是很自然的應激反應。
但整個娛樂圈都跟進,更多是一種投機取巧,并一定程度造成數據迷戀下的質量倒退,爛片橫行。
也有些業內公司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不是真人氣無所謂,只要能吸引廣告商投放廣告就行,數據就是最好的誘餌。
另外有的資方則既不在意觀眾,也不在意廣告商。通過數據造假打造成功作品后,一鼓作氣進行包裝,開個發布會放幾張高大上的PPT,亮一下不明覺厲的產業戰略,把餅畫大,不愁沒人來吃。
對于收視、點擊和票房造假,不少業內寄望于立法規范,新的《電影法》也確實開始做出嘗試。
但立法能改變數據造假的現狀嗎?現階段,“假數據”就是市場的真需求。只有等制作方、播出平臺、廣告主們被“人氣明星”的真實效果反復打臉,或許才會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