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們來售樓部鬧事,我們該怎樣處理?”柳小塔著急問。
“我們可以先禮后兵。”
柳四月成竹在胸地說:“我們先請個律師去售樓部跟他們解釋,簽了合同交了定金的,或者另外幾棟交了房又付了款的業主,公司是絕對不可能退房還款的。那些交了定金的也是一樣。律師更懂這些法律條文,先叫律師去跟他們解釋。
第二步,我們要請些社會大哥,讓他們帶人去鎮鎮場子,先不要動手,萬一有人受人鼓惑,出手破壞公司財物,或者損壞小區和售樓部設施,就要毫不留情予以還擊了。”
柳小塔點頭:“對,我們不能吃啞巴虧。我聯系孫律師,你聯系社會大哥吧。”
兩人分別聯系了需要的人。
大正律師所的孫勝輝律師首先開車趕到了騰龍小區售樓部。
門口被上百名業主團團圍住。
“叫投資商柳總出來說話。”
“我們要退房還款。”
“我們要退二萬元定金。”
白布制的橫幅掛滿售樓部門口。
售樓部經理指揮十多個保安把售樓部大門緊緊堵住,不讓一個業主進入。
孫勝輝站到門口臺階上,大聲對聚集的人群說:“大家聽我說幾句,我是大正律師所的孫勝輝律師,大家遇到糾紛問題可以找律師,千方要冷靜,別聽某些人的鼓動,作出違法的事來。”
有人聽他說得一本正經,于是走前來問道:“孫律師,我們買了騰龍小區房子,交了錢,現在不想要了,可以讓開發商退錢么?”
孫勝輝瞬時精神百倍,提高聲音問道:“你們買房的時候跟開發商簽了售房合同么?”
“簽了呀。”
“即然簽了,就要按照合同辦事。”
“可是當時我們也不知道這個小區鬧鬼呀。”
“拿鬧鬼這事來退房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何況說小區鬧鬼,恐怕是某些別有用心的造的謠。這個世界真的有鬼么?你見過?”
“不鬧鬼怎么會接二連三死人?”
“這種是建筑安全事故,和傳說的鬧鬼是兩碼事,所以說不能以這條理由來鬧事。”
“可是聽到這些事鬧心啊,就想離開這個兇險之地。”
“這就是你的問題了。你付款買房,還沒有收房,是吧?”
“是啊,他們說下個月可以收房。”
“我建議你,嚴格按照跟開發商簽訂的合同條文操作,比如他延遲交房,或者小區設施不到位,還有房屋質量問題,這些東西先反映給他,不整改到位就可以去法院起訴他,一告一個準。”
聽了孫勝輝的解釋,許多人點頭稱是。
“孫律師,我是剛交了二萬元定金的,現在不想在這里買房了,應該怎樣做?”
“不想在這里買,想去其他地方買,對吧?”
“這里鬧鬼,誰敢在這里買?”
“跟他們簽了認購合同,交了二萬定金,是吧?”
“對的。”
“這種現象是你單方違約,二萬元定金,他們是有權利不退還給你的,去法院打官司也是你輸。所以我建議你別自取其辱,無理取鬧了,快點回家吧,別在這里湊什么熱鬧。”
在場的人無非就是這兩種情況,現在都給他批得體無完膚。
終于有人明白過來。
“你是開發商特意請過來忽悠我們的吧?”
“我這是為你們好。”
“開發商給了你多少錢?”
當然有報酬,沒報酬誰干。
可是絕對不能說出來,不然會被他們揍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