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鋒雙眉輕輕蹙起,繼續辯駁“根據我的當事人提供,被告有過幾次對我當事人動手動腳的經歷,而這次的綁架顯然蓄謀已久,被警察找到時,身上衣服也凌亂不堪,若是沒有侵害的意圖又該如何解釋?”
“對于這點,我可以有請當時在場的證人當場證明。”
鄭鋒說完來到鄭雨生身邊提問道:“麻煩鄭先生上個月13號下午15:40分,你跟我的當事人一同去仁安醫院時的所見所聞當庭陳述出來。”
鄭雨生站起身看了蕭亦柔的背影一眼,然后鄭重道:“當時,我陪著余惠芳女士前往醫院找曾主任拿藥,意外發現他對著余女士動手動腳,為此我特意出言警告過,示意他離她遠點。”
“謝謝,請坐。”鄭鋒示意他可以坐下,然后來到陳律師身邊冷聲道:“說明被告早就對我的當事人有著不軌的意圖,所以這次綁架其實就是奔著強X去的,請法官大人明辨。”
宋美茜聽著雙方律師唇槍舌戰,嚇得她臉色微微發白,待鄭雨生來到她旁邊坐下,她迫不及待攥緊他的雙手,尋找慰藉。
鄭雨生輕拍她的手背以示安慰。
法官依舊面無表情地點了點頭“被告方還有什么好說的?”
“法官大人我有話要說。”陳律師舉手辯駁“如果身上只有綁架時留下的傷痕,又怎么能隨意改判強X罪呢?現場既沒有人證也沒有物證,表示原告要受到不法侵害。
“退一萬步講,萬一是原告有精神疾病,發病之際產生的癔癥呢?”
“根據我的當事人手中的出診記錄顯示,原告多次在我的當事人手中購買大量的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
“我們的被告人是云安市鼎鼎有名的精神科主任,年年被評為優秀主治醫師,更是仁安醫院公認的下一班院長,他精湛的醫術在市內有目共睹,優秀的品格更是同事病人刮目相看。”
“試問如此人材前途不可限量,又怎么可能做出知法犯法斷送前程的事情?”
鄭鋒聽完對方的辯論,不甘心的閉上雙眸,他竟然沒想到對方還有這么一招,這時蕭亦柔已經急的顧不上其他,連忙舉手脫口而出道:“我反對!我有話要講!”
法官點頭示意同意。
蕭亦柔站起身解釋道:“那些精神疾病的藥物是開給我媽媽服用的,之前她在被告手中診斷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癥,這些藥物都是她在服用。”
宋美茜聞言也急得站起身連連點頭“不錯,不錯,那些藥物都是我服用的。”
這時,從頭到尾沒有發話的曾學愷漠然道:“這事我概不之情,我接待的一直是余惠芳女士,藥物也是她親自拿的。”
一番話徹底將蕭亦柔置于不利的境地。
到了這種地步,即便是鄭鋒也無力回天,因為對方咬死蕭亦柔是精神病,案發時是她產生了幻覺,所以官司毫無懸念的敗訴了,認為對方只有綁架罪,且屬于情節較輕,賠償精神損失費跟醫藥費,予以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