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情節較輕,也要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和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呢!”提到法律,吳宗翰一本正經地點了點頭,給女孩普及法律道。
他是省屬警校畢業的警校生,相比于那些社會招考,或者軍轉干的警察,本就擁有更加扎實的法律基礎。
外加上他走出校門的時間不長,在來到特警隊后,一直從事著內勤工作,與政策、法規打交道比較多。
提到這方面的知識,他可以說是極為的專業。
吳宗翰看了一眼女孩,又看了一眼男孩。
他推測應該是兩個人在相處時,女孩受到了男孩的欺負,才哭著從家里跑出來。
為了給男孩施加一點,法律上的震懾。
吳宗翰補充說道:“你們之間有什么事情,最好和平相處,商量著解決。”
“不要動不動,就上升到法律的層面。”
“因為很多事情可大可小,一旦往大了搞,再想收手,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就拿你說的這個,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來說吧……”
“情節嚴重的,可以上升到刑法的層面,構成犯罪!”
“非法拘禁罪,明白嗎?”
“犯……犯罪?”聽吳宗翰這么一說,青年男子似是有些害怕。
說話的聲音,都帶上了一點顫抖。
趕忙向吳宗翰,解釋說道:“警……警官……”
“我們橫穿馬路,確實是我們不對,我們甘愿受罰!”
“該批評就批評,該罰款就罰款,我們都認!”
“我們在網絡上,也看到過類似的例子,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對!”
“對你們,對行人,對車主,都帶來了麻煩!”
“我們愿意承擔,應付的責任!”
“可你要說……我非罰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那可就真的冤枉我了啊!”
“警官!”
“你們兩個,是什么關系?”這次換作孫慶博,搶先提問。
他的臉色不是很好看,像是還沒有從剛才的氣憤中走出來。
“我們兩個是情侶!”
“她是我的女朋友……”青年男子開口答道。
然而,他的話音未落。
就聽年輕女孩,哭著嚷嚷:“不,你騙人!”
“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我跟你之間,沒有任何關系!”
“你就是個渣男!”
“花心狗!”
“不得好死的變態!”
女孩這話出口,青年男子的面色驟然慘白。
他上前一把抓住,前者的胳膊。
低聲勸道:“倩兒,不要鬧了!”
“我們在警察面前,不要胡說八道,好不好?”
“有什么話,我們回去好好說!”
然后轉頭看向孫慶博,強擠出一絲笑臉。
解釋說道:“警官……”
“她真的是我女朋友!”
“我們在一起,已經有四個月的時間了!”
“我們身邊的很多朋友,都能作證的!”
“能證明個屁,你給我滾啊!”誰也沒有料到,年輕女孩在聽到青年男子這番話后,本就不太穩定的情緒,更加失控了。
年輕女孩用力掙脫開,青年男子的束縛。
用幾近咆哮的方式,對著后者破口大罵,道:“趙亮,你臭不要臉!”